lurdlur.com | 北京時間:2000年01月20日 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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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等4名“法輪功”骨干認罪服法 北京消息: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日前透露,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對“法輪大法研究會”成員李昌、王治文、紀烈 武、姚潔等4人的一審判決已于1月9日上訴期滿,各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訴,判決已發(fā)生法律效力。 檢察日報報道說,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經(jīng)公開審理,于1999年12月26日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 實施罪,組織、利用邪教組織致人死亡罪和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三罪并罰,分別判處李昌、王治文、紀烈武、姚潔有期徒刑 十八年、十六年、十二年和七年,并于12月30日向各被告人送達了判決書,同時告知了其享有的上訴權利 相關專題:揭批邪教法輪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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