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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長江堤防工程索要中介費 九江一貪官被判無期

2002年07月31日 10:34

  中新網(wǎng)北京7月31日消息:江西省財政廳投資評審中心原主任羅賢椿竟敢利用九江長江堤防工程索要“中介費”。7月25日,九江市中級法院對與侄子共同受賄88萬元的羅賢椿作出了一審判決,羅賢椿被判處無期徒刑。

  據(jù)檢察日報報道,1998年下半年,江西長江干流江岸堤防加固整治工程建設(shè)指揮部負責長江九江永安段加固整治工程的招標工作,并將此項工程向全國公開招標,時任江西省財政廳基本建設(shè)財務(wù)處副處長的羅賢椿代表江西省財政廳參與此項工作,并擔任指揮部招標領(lǐng)導(dǎo)小組成員。

  為謀取私利,羅賢椿將此事告知其同學葉某。葉找到劉某,劉通過關(guān)系找到中國水利水電第十二工程局某公司,約定先以十二局名義投標。得到工程后,羅讓葉、劉向十二局下屬某公司提出要“中介費”。該公司分三次付給“中介費”120萬元。羅賢椿讓侄子熊洪飛虛構(gòu)事實,到案發(fā)時共收取“中介費”88萬元。

  經(jīng)九江市中級法院審理,羅賢椿被判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5萬元;熊洪飛因共同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沒收財產(chǎn)1萬元。(周文英、葉萍、姜金河、王東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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