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大藏區(qū)”從不存在——訪中國藏學研究中心研究員廉湘民
記者:達賴鼓吹的“中間道路”的主要內容之一,是企圖建立包括整個青藏高原的“大藏區(qū)”。請問,是否存在過“大藏區(qū)”的歷史?
廉湘民:歷史上,從來沒有過所謂的“大藏區(qū)”。今天在各藏族聚居區(qū)分別建立的自治地方,包括1個自治區(qū)、10個自治州、2個自治縣的行政建制是在長期的歷史發(fā)展過程中形成的。在唐代,吐蕃王朝是由吐蕃聯(lián)合居住在青藏高原及周邊地區(qū)的各個民族、部落共同組成的多民族政權。吐蕃王朝滅亡以后,居住在青藏高原地區(qū)的吐蕃人和其他各族雜居,并無統(tǒng)一政權。蒙元時期,西藏地方正式納入中央政府的行政管轄之下,元朝在西藏地方設立烏思藏納里速古魯孫三路都元帥府,也即烏思藏宣慰司來管理西藏地方,而在其他藏區(qū)分別設立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和吐蕃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分別管理朵甘思和脫思麻地區(qū)。這三者并列,統(tǒng)屬于中央管理機構宣政院(初為總制院)。明朝時期,在西藏設立烏思藏衛(wèi)指揮使司和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后升級為烏思藏都指揮使司。在朵甘思地區(qū)則設有朵甘指揮使司(后升為朵甘都指揮使司)。清朝雍正四年(1726年),清朝中央政府針對西藏地方出現(xiàn)的政治動亂,調整西藏與周邊川、滇、青等省區(qū)的行政區(qū)劃,明確將巴塘等地劃歸四川,而將靠近中甸、原來屬巴塘管轄的奔雜拉(奔子欄)、祁宗、喇普、維西、阿墩子等處劃給云南管轄,使阿墩子與里塘、打箭爐(今四川康定)彼此犄角,控制康藏局勢。這一調整也形成了清代管理西藏和其他藏區(qū)行政區(qū)劃的基本格局。民國時期,盡管國難加劇,中國內部軍閥混戰(zhàn)不已,但也基本上延續(xù)了歷史建制,始終也沒有出現(xiàn)一個“大藏區(qū)”的行政建制。
所謂“大藏區(qū)”是近代以來帝國主義侵略中國條件下出現(xiàn)的概念。1913年,英國政府利用篡奪了中華民國大總統(tǒng)職位的袁世凱迫切渴望得到各國外交承認和得到國際借款的心理,迫使民國政府參加英國提出的中、英、藏三方在西姆拉召開的會議,即“西姆拉會議”。會議提出“西藏獨立”要求六條,其中第二條就是“西藏的范圍包括昆侖山與安定塔以南的新疆部分,青海全部,甘肅和四川西部、打箭爐和云南西北部的阿墩子”,即所謂的“大西藏”,遭到中國中央政府代表的拒絕。后來,以達賴喇嘛為首的西藏地方政府曾經與四川和青海地方軍閥為爭奪管區(qū)發(fā)生過武裝沖突。所謂“大藏區(qū)”和 “內藏”、“外藏”的劃分,即使是內地軍閥混戰(zhàn)的年代,即使是軟弱的北洋政府也從來沒有接受過。英國提出這一主張也從來沒有付諸實施過。因此,所謂“大藏區(qū)”只是一種企圖肢解中國的幻想。
記者:歷史上從不存在,現(xiàn)實中又沒有可能,那么達賴集團為什么還要反復鼓吹建立“大藏區(qū)”呢?
廉湘民:他們的目的主要有三:第一,籠絡流亡藏人,維系內部。在流亡藏人中存在著來自不同地區(qū)、存在不同利益的教派、群體,他們之間也有分歧乃至紛爭。打出“大藏區(qū)”的旗號是為達到籠絡來自康區(qū)和安多地區(qū)各種勢力的目的。第二,爭取國際輿論的支持。國際上很多人并不知道青藏高原還世世代代居住著漢族、蒙族、回族和其他少數(shù)民族,達賴集團企圖用“大藏區(qū)”來欺騙和誤導輿論,為分裂活動造勢。第三,制造“大藏區(qū)”也是達賴集團一種以退為進的策略。表面上,不講“獨立”,只說“大藏區(qū)”,實際上,要把分裂活動的基地從國外轉向國內。事實上,“大藏區(qū)”還不是他們的“底線”,只是他們在談判中的虛高“要價”。1959年以前,以達賴為首的原西藏地方政府也沒有管到西藏以外的地方。達賴集團也很清楚,“獨立”是搞不成的,“大藏區(qū)”也是搞不成的。它只不過是欺騙國際輿論、維系流亡集團、用來討價還價的幌子和籌碼,而恢復其農奴主集團的特權,恢復對西藏的政教統(tǒng)治權力,才是其根本利益所在。(柳曉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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