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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院將推廣法官判后答疑制 以治理涉訴信訪

2005年11月03日 15:54

  中新網11月3日電 據法制日報報道,今后,法官判后答疑制度將在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大力推廣。

  法官判后答疑制度,是指審判人員在裁判宣判后,當事人對裁判有異議、疑問來訪的,由原承辦法官對裁判有關程序適用、證據認定、裁判理由等向當事人解釋、說明;當事人申訴、申請再審的,由原承辦法官與立案法官共同進行接訪。

  最高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人民法院涉訴信訪實踐表明,涉訴信訪中,確有錯誤的屬極少數,當事人無理取鬧的也屬極少數,絕大部分屬于案件存在難以改判的審理瑕疵。而審判法官只管判案,不問息訪。立案庭的接訪法官在完全不了解案件事實和審理過程的情況下接待,聽取當事人對案件的申訴,初訪接待的效果往往不理想,成功率比較低,并因此導致重復訪、纏訴纏訪。

  這位負責人說,單靠立案法官進行信訪接待處理,只是治標之策,必須強化案件審判法官的信訪意識,將判后答疑工作與處理初訪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才能從源頭上減少、預防涉訴信訪。法官判后答疑制度可以從根本上提高信訪的初訪接待成功率,防止產生重復訪、越級訪、老戶訪,防止矛盾激化,更好地落實司法為民,維護社會穩(wěn)定,這一制度值得全國推廣。

  目前,法官判后答疑制度已經在一些法院實行。(王勝全 潘杰 王斗斗)

 
編輯:邱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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