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6日電 據國家審計署消息,最近,山西省政府及省財政廳、新組建的山西省省級政府采購中心針對2004年山西省本級預算執(zhí)行審計查出的省級政府采購工作存在不規(guī)范的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切實整改。
今年6月,山西省政府規(guī)范了省級政府采購機構設置,合并組建了新的山西省省級政府采購中心,由省財政全額撥款,根據采購人的委托辦理采購事項,直屬省政府管理。
為加強對政府采購工作的領導,山西省政府成立了由一位副省長任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省政府采購委員會,負責政府采購工作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協(xié)調。
在省政府采購委員會的統(tǒng)一領導下,山西省財政廳和省級政府采購中心等部門針對2004年山西省本級預算執(zhí)行審計查出的省級政府采購工作存在不規(guī)范的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逐項進行整改:
對政府采購預算不實不細的問題,省財政廳通過部門預算改革,擴大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范圍,細化政府采購預算解決;
對政府采購計劃管理不嚴的問題,省財政廳要求所有采購項目一律由預算單位先填報政府采購計劃申報表,然后再進行批復,沒有批復表的,采購中心、代理機構和協(xié)議供貨商一律不受理,財政不予撥付資金;
對采購中心未按規(guī)定與采購人簽訂委托代理協(xié)議的問題,新組建的山西省省級政府采購中心將簽訂委托代理協(xié)議環(huán)節(jié)納入政府采購工作流程,與采購人簽訂委托協(xié)議;
對工程及服務類集中采購仍未全面推開的問題,省財政廳正在制定工程和服務類政府采購管理辦法,逐步開展車輛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和會議定點等服務類政府采購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