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個球員九個賭,還有一個是替補”——是中國職業(yè)足球的危言聳聽,還是現實寫真?前遼足門將劉建生此次被抓,是對足協(xié)去年一紙禁令的二次注解。2005年的1月6日,中國足協(xié)對涉毒的劉建生開出一紙罰單:禁賽兩年罰款五萬元。禁賽期未滿,劉建生就被抓現行,黃毒纏身,人贓俱在。
劉建生是個例還是典型?他有賭球“前科”——至少在前年藥檢陽性后他就“坦白”過,在與省體育局官員的談話中他甚至“順便”扯出了其他隊友。難怪他這次被抓,遼足就又有人打哆嗦了:“老六又出事了?這次會不會又咬很多人?”看來賭球絕非個別。
遼足老總張曙光說:“遼足是中國最職業(yè)化的俱樂部,可恰恰是最窮的俱樂部”。窮了俱樂部可以,不能窮了球員,這符合所謂“窮廟富和尚”的理論,劉建生只不過剛好提供了一個例證,但這個例證的背后還有更多的蹊蹺。就是這個擁有高檔沃爾沃轎車的劉建生,2003年曾自豪地宣稱:“今年365天,我埋單300多次!奔幢闼べY、獎金再高,也不至于讓其他球員有“跟六哥出去見大世面”的感慨。劉建生揮金如土的背后必定蘊藏著更耐人尋味的東西。
究竟是劉建生因賭球賺了錢而涉毒,還是涉毒需要錢而涉賭,這與“雞生蛋,蛋生雞”一樣無人說得清?梢越,無力禁毒。這不是足協(xié)的悲哀,是球員的原罪。球員們辯解說自己就是以踢球謀生,謀生這兩個字在這個圈子里其實是可以拆開理解的:賭著踢是“謀”,靠陽謀陰謀賺得盆滿缽滿;正經踢是“生”,要生存就要跟著呼風喚雨的人去“見世面”。
都在說是足球帶壞了中國球員,那么,把足球踢出中國如何?既然腳臭埋怨鞋不好,那么,把鞋扔掉好了,看腳到底還臭不臭?(孫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