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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黔江一名鎮(zhèn)干部被判重婚罪 因包二奶被判刑

2006年02月22日 10:01

  中新網(wǎng)2月22日電 重慶晚報消息,瞞著妻兒和人同居并生下一女,黔江區(qū)正陽鎮(zhèn)原黨委副書記龔德才為自己的重婚行為付出慘痛代價:丟了官不說,日前還被法院判刑。

  神秘短信泄隱情

  現(xiàn)年41歲的龔德才1988年和陳某結婚,育有一子。“如果不是那兩條手機短信,我至今仍蒙在鼓里”,陳某稱。

  2004年11月的一天,陳和丈夫到重慶。她拿過丈夫手機準備打電話,還未撥號就收到兩條短信,大意為“我和孩子都很想你”。

  陳某質(zhì)問丈夫,答復有人惡作劇。她暗暗記下手機號碼,事后到移動公司查詢,得知發(fā)信人叫郭鮮云(化名)。

  陳某此后開始留意丈夫龔德才的手機。2004年12月,她在手機照片中又發(fā)現(xiàn)丈夫與一小女孩的合影,她先后質(zhì)問丈夫和郭鮮云,二人均不能合理解釋。后經(jīng)調(diào)查,陳某確認龔德才、郭鮮云之間生有小孩,她一氣之下抱走孩子。

  陳某和丈夫關系日益惡化。去年3月21日,在龔德才支付5萬元和出具與郭鮮云認識、同居時間及小孩出生時間的字據(jù)后,陳某把抱走的小孩還給了龔。去年4月8日,龔德才干脆搬出家庭與郭鮮云同居。

  婚外同居生一女

  據(jù)了解,現(xiàn)年25歲的郭鮮云系湖北孝感人,中專文化,1999年至2001年期間在黔江區(qū)兩河鎮(zhèn)一餐館當服務員。龔德才當時在兩河鎮(zhèn)政府任職,常到郭鮮云打工的餐館吃飯。一來二往,兩人熟悉起來。當年11月左右,兩人發(fā)生了性關系。

  餐館老板看出兩人的曖昧關系,提醒郭:“他有老婆,你和他交往啷個辦?”郭答:“無所謂,耍得好就行!惫r云案發(fā)后供稱,龔德才在交往時告訴了她已婚事實,但稱夫妻感情不好,提出要與自己結婚,“我起初認為不可能,因為年齡懸殊太大,但接觸久了,兩個都不愿分開了!

  2001年2月,龔德才調(diào)到濯水鎮(zhèn)工作,郭鮮云再呆在兩河已沒有意義,便搬到黔江居住。在此期間,龔德才常來與她同居。

  2003年9月12日,郭鮮云在黔江婦幼保健院生下一女兒。龔德才為孩子起名龔美圓(化名),取美麗、圓滿之意。除負責孩子費用外,龔還每月給郭鮮云數(shù)百元生活費。

  在保健院填發(fā)的接種記錄中,家長姓名欄父親處填寫著龔德才,母親處則為郭鮮云。而住院記錄上,龔德才和郭鮮云的關系處則填著“夫妻”。

  構成重婚被判刑

  見丈夫搬出去和郭鮮云公然同居,起初還抱著幻想的陳某忍無可忍,于去年7月向黔江區(qū)計生委等部門舉報丈夫和郭鮮云的違法行為。當月20日上午,她還到黔江公安局報案,要求以重婚罪對兩人立案查處。

  經(jīng)調(diào)查核實,計生委對龔德才、郭鮮云課以征收30余萬社會撫養(yǎng)費的重罰。8月16日,本報獨家披露此事,兩天后,龔德才因涉嫌重婚被警方刑拘,郭鮮云則被監(jiān)視居住。

  黔江區(qū)法院日前開庭審理此案!爸荒芩氵`紀,不構成犯罪”,法庭上,龔德才為自己辯解。他稱自己去年“五一”還和家人外出到涪陵,“與郭鮮云同居應當從五月中旬起算,并且我也沒天天和她在一起!

  法院審理認為,龔德才、郭鮮云在發(fā)生性關系至去年11月長達四年的時間里,一直保持著穩(wěn)定、隱秘的同居關系,且生育了子女;郭鮮云在接種記錄、住院病歷中表明與龔系夫妻關系,同時向朋友介紹龔是其丈夫,龔德才也向郭鮮云許諾將與其結婚并負擔她及女兒的日常生活支出,表明兩人不屬臨時性的“姘居”和“通奸”關系,而有長期以夫妻名義生活的目的,結合2004年11月陳某知道二人不正當關系而矛盾激化后,龔德才離家與郭公開同居生活的事實,兩人的行為符合重婚罪“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客觀要件。

  考慮到龔德才、郭鮮云公開同居生活的時間較短,社會知曉度有限,法院日前以重婚罪判處龔德才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判處郭鮮云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據(jù)悉,龔德才、郭鮮云均未上訴。

  律師說法

  重慶合縱律師事務所韓龍濤稱,構成重婚罪應具備三個要件:(1)雙方或一方有配偶;(2)主觀上是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為之;(3)與他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韓龍濤稱,新《婚姻法》還規(guī)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李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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