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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公布生命科學院院長楊杰造假細節(jié)并解聘

2006年06月21日 03:14

  中新網(wǎng)6月21日電 第一財經(jīng)日報報道,因為涉嫌學術(shù)造假,同濟大學昨天宣布終止與生命科學與技術(shù)學院院長楊杰的聘用合同,并解除其該校教授任職職務的聘任。

  2004年9月,同濟大學通過公開招聘,聘任美籍華人學者楊杰為生命科學與技術(shù)學院院長、教授。2006年3月21日,由于楊杰在學科建設、行政管理和隊伍建設方面不適合擔任院長等行政職務,學校正式免去其院長等職務。在此前,學校已經(jīng)收到反映楊杰在有關(guān)申報材料

  中涉嫌學術(shù)造假的舉報,考慮到問題的嚴肅性和復雜性,本著實事求是、公正和對人負責的原則,學校開始著手調(diào)查。現(xiàn)經(jīng)查實,楊杰在同濟大學工作期間,存在學術(shù)造假行為,涉及事實如下:

  一、2005年3月,在有關(guān)博士點的申報材料中,一篇2004年發(fā)表于《肺癌》(LungCancer)雜志的論文被列入楊杰作為第一作者的論文清單。經(jīng)查證,該論文并非楊杰的成果。文獻檢索所顯示的“J. Y ang”,不是“Jie Y ang”,而是“JunYang”。楊杰在《肺癌》雜志刊出的論文是在填寫申報材料之后,而且楊杰是第二作者。

  二、2005年7月,楊杰在申報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候選人的申請材料中,再一次將 J u n Y a n g 在《L u n g C a n c e r》上發(fā)表的論文列入自己的成果清單。

  三、2006年3月,楊杰在申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和面上項目的材料中,將他人承擔的國家“十五”攻關(guān)項目子課題(課題編號2004BA719A0402)列入其承擔的科研項目欄目。

  同濟大學方面表示,楊杰的行為背離了一個教育工作者和學者基本的科學精神和誠信操守,違反了學校和教育部《關(guān)于加強學術(shù)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等規(guī)章制度,根據(jù)同濟大學與其簽訂的聘任合同的有關(guān)條款,昨天,學校決定終止與楊杰的聘用合同,同時解除其同濟大學教授任職職務的聘任。(楊杰)

 
編輯:宋方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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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校方解釋楊杰被免原因 稱其不勝任院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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