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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竄5省市殘殺6人 湖南婁底3殺人魔一審獲死刑

2006年08月08日 15:27

  中新網(wǎng)8月8日電 據(jù)三湘都市報報道,昨日下午,湖南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震驚中國的陳輝、鄔湘、賀振軍等人搶劫殺人系列案進行了公開宣判,陳輝、鄔湘、賀振軍3人均一審被判處死刑,窩藏陳輝、鄔湘的劉智、趙愛武、胡文婷等3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三至七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陳輝、鄔湘、賀振軍均系漣邵礦務(wù)局子弟。1995年,未滿18歲的他因流氓罪被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2000年11月由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批準假釋出獄后,陳輝仍然不務(wù)正業(yè),天天與鄔湘等人廝混,并靠放高利貸牟利。2004年6月15日下午,因表弟劉智被漣源市斗笠山鎮(zhèn)人劉某砍傷,陳輝糾集鄔湘、賀振軍等人對劉某進行報復(fù),3人各持一把砍刀對劉某一通亂砍后,逃離現(xiàn)場。劉某因傷重死亡,陳輝、鄔湘、賀振軍3人則潛逃外地,開始了亡命之旅。

  犯下殺人罪行后,陳輝認為“人抓回去肯定是要槍斃的,3個人在一起要多作幾次案,多找?guī)讉陪葬的,這樣死了也值得!2004年10月20日晚3人在廣東省韶關(guān)市將一輛輕型客貨車及車內(nèi)的曾某和張某連人帶車劫持到江西境內(nèi),在搜得兩人身上財物后,又殘忍地將兩人掐死并棄尸于江西于都縣貢江中,棄車而逃。

  2004年11月5日晚,陳輝等3人又在江西九江市濱江路處劫持了一輛本田轎車往湖北方向逃竄,將車上的晏、熊兩人身上財物洗劫一空,并將晏、熊綁在汽車尾廂內(nèi),兩人掙脫捆綁并跳車報警,才得以幸免于難。2004年11月下旬,被告人陳輝與鄔湘又竄至岳陽,劫持了一輛帕薩特轎車,并將車內(nèi)的兩人(一男一女,均姓李)帶往長沙,將兩人身上錢財洗劫一空后,將兩人殺害。此后,陳輝等人又在上海市搶劫兩次,搶得車輛2輛,現(xiàn)金9萬余元,并殺死一人拋尸于浙江杭州市。

  在不到兩年的時間里,先后殘殺6人,搶劫車輛5輛,搶得財物價值77萬余元。

  公安機關(guān)在逐步掌握了其犯罪事實,開始對其實施抓捕。2005年4月16日,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與婁底市婁星區(qū)公安分局民警在漣鋼青山區(qū)家屬樓附近聯(lián)手抓獲了陳輝與鄔湘等人,在抓捕過程中,陳輝還開槍擊傷了杭州市公安局的一名警察。2006年,該案起訴到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經(jīng)過兩次開庭審理,查清了全部犯罪事實,遂作出上述判決。(陳盎然 魏學(xué)鋒 魏振宇 羅齊素)


 
編輯:李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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