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新 聞|國 際|財 經(jīng)|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 學 生| 科 教| 時 尚|汽 車
房 產(chǎn)|電 訊 稿|圖片·論壇|圖片庫|圖片網(wǎng)|華文教育|視 頻|供 稿|產(chǎn)經(jīng)資訊|廣 告|演 出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國內新聞
站內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南京大屠殺幸存者夏淑琴起訴日右翼作者案今判決

2006年08月23日 09:31

    資料圖:南京大屠殺幸存者夏淑琴六月三十日在東京地方法院出庭應訴,以親身經(jīng)歷控訴當年侵華日軍在南京制造的慘案給她全家?guī)淼臏珥斨疄,以維護歷史真相和個人尊嚴。圖為庭審前,夏淑琴老人(圖中)和中日兩國律師、日本市民一同手執(zhí)“南京大屠殺不容否認”的橫幅走進法院。 中新社發(fā) 王健 攝


版權聲明:凡標注有“cnsphoto”字樣的圖片版權均屬中國新聞網(wǎng),未經(jīng)書面授權,不得轉載使用。

  中新網(wǎng)南京八月二十三日電(記者 陳光明 丁梅)今天上午九點半,南京市玄武區(qū)法院將就南京大屠殺幸存者夏淑琴起訴日本右翼作者松村俊夫、東中野修道和日本展轉社株式會社名譽侵權案開庭,并作出判決。這將是中國首例通過法律手段確認歷史事實的案件。

  由于證據(jù)充分,此次判決并無懸念。但日本媒體和中國國內媒體都十分重視。日本的《朝日新聞》、共同社和中國的新華社、中新社、中央電視臺等數(shù)十家媒體記者都早早到達現(xiàn)場,關注判決結果。

  夏淑琴,生于一九二九年,現(xiàn)年七十七歲。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三日,占領南京的侵華日軍闖入南京市民夏淑琴的家中,將其一家九人殺死七人,僅存八歲的夏淑琴和四歲的妹妹夏淑云。她們的遭遇在當時南京國際安全委員會主席拉貝先生的日記、委員約翰·馬吉先生拍攝的電影膠片中均有詳細記錄。

  一九九九年,日本展轉社出版了日本右翼歷史學家東中野修道、松村俊夫分別撰寫的研究南京大屠殺歷史事實的專著《南京大屠殺的徹底驗證》、《南京大屠殺的大疑問》,他們通過質疑推測事件中的細節(jié),否認夏淑琴和另一位南京大屠殺幸存者李秀英的身份,污蔑她們在日本為南京大屠殺做出的證言是故意編造事實,欺世盜名,以達到否認南京大屠殺的目的。

  從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和兩本書的中譯本中得知東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的言論后,夏淑琴于二000年委托中國律師在南京起訴了東中野修道、松村俊夫和展轉社侵犯其名譽權,二○○四年南京市玄武區(qū)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開庭時,被告均未出庭。

  原告律師表示,由于夏淑琴案去年已經(jīng)開過庭,法庭上,夏淑琴老人已經(jīng)出具了證明自己就是南京大屠殺幸存者身份的所有證據(jù),因此,今天玄武區(qū)法院的再次開庭,將是法院判決。

  夏淑琴對當?shù)孛襟w表示:“我跑到日本去,他們躲了起來,這次恐怕還是躲著。他們怕我,我根本不怕他們。這不是我一個人的事,我背后是三十萬死難同胞的冤魂,作為幸存者,我有控告他們的權利和責任”。

  原告律師表示:由于目前中國與日本沒有簽訂司法協(xié)助協(xié)議,判決的執(zhí)行將面臨一定的技術難度。因此,下月二十二日,他與夏淑琴還將前往日本,再打這場名譽權官司。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
未經(jīng)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