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社主辦
 中國新聞社
滾動新聞新聞大觀中新圖片中新財經圖文專稿中新專稿中新影視中新出版品中新電訊中新專著中新英才



新聞大觀>社會新聞>新聞報道

南京宣判一黑社會犯罪集團 首要分子被判死刑

2001年2月2日 13:02

  中新江蘇網2月2日消息: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對曹錦強黑社會團伙成員25人進行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曹錦強死刑。

  江蘇衛(wèi)視說,被告人曹錦強,綽號“曹猴”,南京市人。1995年到1998年間,先后糾集葉祥林、陳少華等人,在南京中心大酒店、豐富路、中央路等地聚眾斗毆。1997年11月,曹錦強出資并指使被告人樂敏至安徽購得小口徑步槍三支,被告人曹錦強還在地下賭場聚眾賭博、發(fā)放高利貸,非法牟利人民幣6萬余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曹錦強、葉祥林、陳少華等人犯罪事實清楚,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形成了犯罪集團,其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被告人曹錦強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系首要分子,應予嚴懲,故判處死刑;被告人葉祥林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被告人陳少華、劉育康等人犯聚眾斗毆、故意傷害罪分別被判處三到十四年有期徒刑。

相關專題:中國嚴打行動


新聞大觀>社會新聞>新聞報道


滾動新聞 |新聞大觀 |中新圖片 |中新專稿 |圖文專稿 |中新影視 |中新出版品 |中新電訊 |中新專著 |中新英才 |聯(lián)系我們

新聞標題檢索:
主編信箱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帽揪W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