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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備忘錄:日本奧姆真理教 2001年3月2日 11:27 張偉達 麻原創(chuàng)建奧姆真理教 日本的奧姆真理教是當今世界上最險惡的極端主義邪教之一。其教主為麻原彰晃,1955年生于本州島。1975年在一家中醫(yī)醫(yī)院邊打工,邊學針灸。1977年標榜自己曾在一原始佛教教派中修行過3年,學過氣學、推命、仙道、瑜伽,制造并出售一種名為“貴妃”的假藥,后因受醫(yī)者投訴,警方于1982年以違反《藥品管理法》為由,將其逮捕,并處以20萬日元的罰款。出獄后加入了日本一新興宗教“阿含宗”,在那里他領悟到創(chuàng)立新教派可以斂錢致富的奧秘,于是在1985年他糾合十幾名阿含宗信徒成立了一個名為“奧姆神仙會”組織,傳授瑜伽功,并摻入佛教、印度教和基督教的教義。為了招徠信徒,必須證明自己具有超凡的神秘能力。于是,他買通了一家雜志社編輯,為他刊登一幅由他雙腿盤坐,飄浮在空中的“飄浮神功圖”照片。接著他遠赴印度,“尋找佛教和瑜伽功的真諦”。在印度他還會見過達賴喇嘛。麻原從印度回國后,自稱在喜馬拉雅山解脫得道,成為“最終解脫者”。從此,他便蓄發(fā)留須,身披杏黃色長袍,給人以飄飄欲仙的神秘感。經(jīng)過這一番包裝后,信徒一下增加到3000人。1987年7月將“奧姆神仙會”改名為“奧姆真理教”,以宗教團體面目出現(xiàn)。1989年8月,該教在東京都取得了宗教法人的資格,得到日本政府的承認,成為一個合法的宗教團體。到90年代,奧姆教徒發(fā)展到上萬人,在日本建立了29個分支機構(gòu),還在紐約、莫斯科等地建立了4個支部。參加的人員主要是青年學生,其中有不少高級知識分子,如工程師、科技專家、碩士、博士等。 崇拜教主、鼓吹練功、宣揚“末世” 奧姆真理教的教理集中體現(xiàn)在麻原的幾部著作中,如:《超能力秘密開發(fā)法》、《超脫生死》、《超能力秘密課程·健康篇》、《入會式》。其教理要點是: 1、要求信徒絕對崇拜、服從教主。麻原彰晃被稱為“超人”,是“指導者”、“尊師”。教團利用電視、錄像、書報等媒體,大力宣傳麻原的“偉大”及其“超凡魅力”。麻原創(chuàng)造了一種能注入解脫者尊師能源的秘密傳授法,即只要信徒喝了摻有教主血的水、教主的洗澡水,或用教主的頭發(fā)煮的水后,即可親近教主的身心,產(chǎn)生出種種神秘的體驗,就能把教主身上的神秘能量接受過來。最后發(fā)展到教主可以任意殺害信徒而被認為是促使信徒“解脫”的一種“善行”。這種“秘傳”是有償?shù),?jù)說,喝一次帶血的水要百萬日元,他的洗澡水每500毫升為5萬日元,他的頭發(fā)按每厘米為3萬日元計算,聽他講法的錄像帶要10萬日元。1994年,他還“發(fā)明”一種“電極修行帽”,聲稱信徒戴上它,即可與教主的腦波同步。每租用一周,要100萬日元,購買則要1000萬日元。麻原藉此大量騙取信徒的錢財。 2、宣揚練功能開發(fā)個人超能的力量,并獲得神通力。麻原創(chuàng)造一種將密教、瑜伽、咒術(shù)和幻覺合為一體的修煉方法。聲稱修煉此功,可以促進開悟,改造身心,開發(fā)人的潛能,從而走上解脫之路。為達此目的,要求信徒一人關(guān)在屋內(nèi)連續(xù)不斷地反復地邊收看麻原講法的錄像,邊練功,或者要求信徒一天連續(xù)16或20小時反復行五體投地之禮,口念“指導者”名字,這樣才能獲得超凡的能力。 3、竭力宣揚世界末日論。宣揚現(xiàn)在已進入“惡魔支配操縱的時代”,2000年將發(fā)生“世界最終戰(zhàn)爭”,人類將死亡90%。麻原標榜自己是“世紀最后一位救世主”,只要加入奧姆教,就可得救。只有奧姆教能造就一批“超人”,最大限度減少災害程度,可以把死亡人數(shù)控制在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左右。很多人為了避免災難,紛紛帶著全部家當入教,麻原因此又發(fā)了一筆不義之財。 有政治野心搞恐怖活動 麻原是一個政治野心極強的狂人,一心想當領袖,當總理大臣。一時達不到,便在其教團內(nèi)建立了模擬日本政府機構(gòu)的組織系統(tǒng),建立起“奧姆王國”。王國內(nèi)設置了21個部門,他是“神圣法皇”。但他覺得不過癮,于1990年春帶領24名信徒,以“真理黨”的名義,參加日本眾議員的競選。盡管花費了兩億多日元,結(jié)果以失敗告終。 經(jīng)過這次打擊后,麻原認為用合法手段難以達到目的,于是走上了與政府對抗,以武力奪取政權(quán)的道路。1990年以后,他一方面在名牌大學、高科技企業(yè)、自衛(wèi)隊及政府中發(fā)展信徒,其中不少是優(yōu)秀的醫(yī)生、化學家、物理學家和電腦奇才,在自衛(wèi)隊中安插間諜;一方面大量購買武器,組織武裝,研制沙林毒氣。最終于1995年開始,制造了一系列反政府、反社會的恐怖活動。當年3月20日,麻原指使死黨將沙林毒氣帶入東京地鐵,一手制造了駭人聽聞的施放沙林毒氣事件,造成11人死亡,5500人受傷的慘劇。后又在長野縣松本制造同樣事件,7人死亡,200多人受傷。 日政府解散奧姆教 事件發(fā)生后,政府動用了大量警力,追捕兇犯。由于自衛(wèi)隊中奧姆教信徒的告密,經(jīng)過幾個多月的努力,才將麻原等大小頭目捉拿歸案。6月6日,東京地方檢察院,以殺人和殺人未遂罪對麻原為首的7名骨干進行起訴。6月30日,東京地鐵檢察院和東京都政府,分別向東京地方法院提出解散奧姆教的請求。經(jīng)過4個月的緊張調(diào)查,東京地方法院于10月30日頒令,認定奧姆真理教“從事了違反法律,損害社會公共秩序的行為,而且,由于其行為嚴重偏離了宗教法人的目的,依據(jù)《宗教法人法》第81條的規(guī)定,宣布解散奧姆真理教”。同時沒收教團全部財產(chǎn),并宣布其破產(chǎn)。對以麻原為首的奧姆教犯罪團伙進行刑事審判。在俄國莫斯科地方法院也宣布立即停止奧姆真理教一切活動,查封了其莫斯科支部。 主要教訓:管理失控,打擊不力 從奧姆真理教嚴重犯罪的發(fā)展過程和日政府的管理處置上看,有以下兩點深刻教訓: 1、宗教方面的法律不完備,管理失控。1947年日本頒布的《宗教法人法》,對像奧姆真理教那樣的宗教團體,只是登記,缺乏管理措施。據(jù)1995年統(tǒng)計,全日本依宗教法人法登記的宗教社團就有18.5萬多個。按規(guī)定,各地宗教法人由縣知事管理。但許多縣沒有宗教管理機構(gòu)和專職人員。因此,對這么多的宗教法人,特別是對那些打著宗教旗號的宗教團體的活動情況,根本不掌握,實際上處于失控狀態(tài)。再加上這些登記的宗教法人還享有免稅的優(yōu)惠。這給一些新興宗教積蓄力量,發(fā)展勢力,大肆進行反政府的罪惡活動有機可趁。 2、日政府處理不徹底,打擊不力,留有后患。事件發(fā)生后,警方雖逮捕了教主麻原與一些骨干分子,有192人被正式起訴,但時至今日,只有幾人被判刑,其余人包括元兇麻原還沒有結(jié)案。在對這個罪大惡極的宗教團體如何處理上,政府、議會、司法機關(guān)和廣大民眾爭議激烈。當時不少人要求根據(jù)《破壞活動防止法》,堅決取締該組織。但是由于日本復雜的政治和社會背景,1997年1月31日,日本公安審查委員會宣布,經(jīng)過6個多月的研究,決定不再取締奧姆真理教。理由是該教已宣布破產(chǎn),而且其教主及骨干已逮捕判刑,奧姆教不再對日本構(gòu)成威脅。這一決定引起日本人民,特別是沙林毒氣事件受害者的強烈不滿,紛紛要求政府取締這一邪教組織。指出,如不取締,就意味著這個邪教組織還會披著合法外衣,繼續(xù)策劃陰謀,到頭來受害的還是日本老百姓。正是由于處理不夠徹底,該教在遭到沉重打擊沉寂了一段時日后,近日又死灰復燃。據(jù)日本報紙報道,奧姆教在新教主、麻原第三個女兒、15歲的松本來嘉的領導下,正到處“招兵買馬”,蠢蠢欲動。據(jù)日本警方統(tǒng)計,目前奧姆教信徒有1500至2000人。警方正嚴密監(jiān)視著他們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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