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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紅:血的教訓應該讓我們猛醒了

2001年07月27日 09:11

  李紅,女,25歲,文化程度大學肄業(yè),菏澤市牡丹區(qū)無業(yè)人員,1998年開始練習“法輪功”。

  本人自述及控訴:

  我叫李紅,25歲,原山大九八級物理系學生,為了圓滿夢,我曾絕食、撞墻,我們“法輪功”學員恰恰是破壞常人社會狀態(tài)癡迷的人,我們的這些行為正是“法輪功”這種魔性的帶動下破壞了常人社會的,給家庭和社會帶來了許多危害,天安門自焚事件的發(fā)生,這值得我們任何一個人思考!……

  “法輪功”的特征和一切邪教特征完全相同:教主崇拜、編造邪說、聚斂錢財、精神控制、秘密結社、危害社會,大家冷靜地想一下,難道李洪志不是我們的教主?他讓我們“真善忍”,4.25事件本是他一手策劃,他卻告訴我們當時他正在去澳州的路上,他是從報紙上聽說的,是為不真。許多人在其歪理邪說的蠱惑下自殺、自焚,甚至殘害他人,他卻聲明說這些人是自生心魔,與他無關,是為不善,李洪志利用法輪大法把我們帶入一個怪圈,其“用心良苦”啊。血的教訓應該讓我們猛醒了,放下那顆唯私唯我圓滿的心,用科學充實大腦,用公而忘私、先他后我嚴格要求自己,把那顆扭曲的心糾正過來,回到正常人的正道上來,修正我們偏離的方向,努力做個新世紀的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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