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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改英:我非;诤拮约,差點被李洪志所利用

2001年08月06日 09:42

  米改英,女,46歲,文化程度初中,農(nóng)修廠職工,1997年7月開始練習(xí)“法輪功”,曾擔(dān)任“法輪功”輔導(dǎo)員

  本人自述及控訴:

  在李洪志歪理邪說的誘使下我一步一步走進(jìn)“法輪功”這個邪教中,李洪志精心策劃四個步驟,一步以“祛病強身”為幌子誘使我邁入“法輪功”大門,二步從練功到“學(xué)法”從接受形體動作到中毒的歪理邪說,三步系統(tǒng)地灌輸歪理邪說,對“法輪功”練習(xí)者實行精神控制,四步強化精神控制。我就在李洪志精心策劃四步控制中難以自拔。

  通過近期學(xué)習(xí),使我從思想上真正明白了李洪志打著“法輪功”、“強身健體”、“治病救人”和“真善忍”的幌子,大肆散布歪理邪說,胡說“練了法輪功”汽車撞不死,練“法輪功”的人身體里充滿了高能量物質(zhì),李洪志大搞教主崇拜,其手段與歷史上,世界上所有的邪教一樣,他的目的就是為了蒙騙更多的人,迷惑更多的人,以實現(xiàn)他不可告人的險惡政治圖謀。

  農(nóng)歷除夕,深受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輪功”精神毒害的癡迷者到天安門廣場自焚,制造了一起觸目驚心,駭人聽聞的人間悲劇,特別是自焚者中既有十九歲的花季女大學(xué)生,又有十二歲的未成年少女更是令人痛心,這是李洪志的其邪教“法輪功”欠下的一筆新血債,是“法輪功”邪教本質(zhì)的又一次大暴露,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完全是李洪志蓄謀已久,一手煽動策劃的產(chǎn)物自焚慘劇的參與者,則是受李洪蒙騙,毒害控制,充當(dāng)了李洪志妄圖達(dá)到罪目的“炮灰”和“犧牲品”。

  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癡迷者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再次向人們證明了這樣一個邏輯,入了“法輪功”這個邪教,就走進(jìn)一步邪門,走進(jìn)了這邪門就要看“法輪大法”“轉(zhuǎn)法輪”一類邪書,就要信李洪志“放下生死”“忍無可忍”“圓滿升天”一類邪理,就是傳“天國世界”如何好,“天堂里全是金子”修練好了到“天國世界”就能當(dāng)“法王”的一類邪說。于是入邪教,走進(jìn)邪門“法輪功”的所謂弟子就成了一個癡迷、癡呆、癡傻的邪人,就會在別人操縱唆使誘逼下干出忌醫(yī)、拒藥、剖腹、跳樓、自焚之類的邪事蠢事。

  有情者變得無情無義,聰明者變得呆傻無知,無病者背上精神枷鎖,有病者更是病上加病,有業(yè)者弄得失業(yè)流浪,有家者鬧得家破人亡。李洪志及其“法輪功”危害社會,禍害家庭,殘害生命,邪得不能再邪了。十九歲的少女,真值人生最美好的年華,本應(yīng)朝氣蓬勃無憂無慮,求學(xué)上進(jìn),卻被“法輪功”害得高度燒傷,渾身殘損,失去歡樂,失去美麗,失去學(xué)業(yè),失去了人生應(yīng)有的一切。大凡有良知的人無不為她們的遭遇而挽惜痛恨無不對李洪志之流反社會、反人類、反科學(xué)的滔天大罪痛恨至極,真乃決東海之波難書“法輪功”大罪,馨南山之竹難言李洪志惡行。邪不壓正,這是真理,這是規(guī)律,這是歷史發(fā)展的總趨勢,李洪志只能迷惑人一時,而不能控制于永久,只能得意于一時,而等待他的結(jié)局必然是失意,失敗,再失敗,直至滅亡,但我們也應(yīng)該正視這樣的現(xiàn)實,一個人一旦入邪教,就會遠(yuǎn)離正道,進(jìn)了邪門,就會步入邪路,看了邪書就丟了正書,好書,信了邪理就忘了真理,傳了邪說就會刮起邪風(fēng),做了邪人就染上邪氣,染上邪氣就失去正常人的思維和行為,就會不干正事而干邪事,歪事,甚至壞事。

  這血淋淋的事實,使我真正從思想上看到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犯下慘絕人性的罪行,我非;诤拮约,差點被李洪志所利用,成為他們的政治犧牲品,幸虧政府及時向全國人披露出其邪教本質(zhì),要不然也許我毀在“法輪功”上了。

  現(xiàn)在我更是憤恨李洪志及其“法輪功”感到“法輪功”是個害人功,害的很多癡迷者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李洪志一而再,再而三地鼓吹什么“真善忍”,他所說的“真善忍”到底表現(xiàn)在哪里,難道就是讓無幸的練習(xí)者去為他送死當(dāng)“炮灰”,他在美國逍遙享福,他怎么不去自焚,不去開天“圓滿”。這鐵的事實警醒了我,李洪志為了他的不可告人的政治野心,讓我們?nèi)ギ?dāng)犧牲品,殉葬品,他這種殘酷卑劣的手段簡直太慘無人道了,天理難容啊。

  我深深地認(rèn)清了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的殘酷和卑劣手段,分清了李洪志的邪理邪說罪惡,事實勝于雄辯“法輪功”制造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理賴不掉的鐵的罪證,為千夫所指,罪責(zé)難逃,這正是“法輪功”邪教本質(zhì)的一次大暴露,李洪志的每一篇“經(jīng)文”,篇篇都充滿了不能“忍”的血腥味,他需要癡迷者無條件聽命于他,上他賊船的時候就鼓吹“真善忍”,需要癡迷者為他賣命的時候,就叫器“忍無可忍”他所謂的“去掉執(zhí)著”“走向圓滿”,所謂“頂著壓力走出來”,真正地將整個生命溶于“法中”才能“走向圓滿”等等,就是“法輪功”癡迷者拋棄家庭,工作,學(xué)業(yè),不顧年邁的父母,不顧幼小的孩子,遠(yuǎn)離一切正常人的生活,去犯法,去自殺,去充當(dāng)邪教的犧牲品。

  由此,我心靈上感到,只有遠(yuǎn)離邪教,脫離邪門,拋棄邪說,才能擺脫邪教“法輪功”的控制。做一個正正常常的人,做與社會與人民有益的事。多學(xué)習(xí)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用法律來保護(hù)自己,對家庭幸福負(fù)責(zé),對國家負(fù)責(zé),對社會安定負(fù)責(zé),做一個好母親,好妻子,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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