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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學生在中國使館寫"法輪功"標語被判有罪 2002年02月07日 21:57 中新社巴黎二月七日電巴黎一個名叫馮文偉的學生無視法律,對中國駐法使館肆意涂鴉,經(jīng)巴黎大事法庭六日開庭審理,馮文偉被控罪名成立,被判罰款三百七十五歐元,賠償中國使館一百歐元損失費,同時承擔訴訟費五百歐元。 馮文偉一九九八年以學生身份自中國來法,目前屬非法居留。二00一年六月二日傍晚,馮文偉在巴黎喬治五世大街十一號中國駐法使館大門右側(cè),用涂料噴寫七米長的“法輪功”標語,被使館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并報警。 公訴人根據(jù)法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以毀壞財產(chǎn)罪起訴。巴黎大事法庭于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開庭,馮以身體欠佳為由申請延期。 在六日的庭審中,中國使館的辯護律師指出,使館建筑不是普通的財產(chǎn),是公共建筑,而且是國家的外交機構(gòu)建筑,理應(yīng)受到保護。不可設(shè)想:如果有人到法國駐華使館墻上涂鴉,中國司法機構(gòu)會置之不理?因此,他要求法庭主持正義,以維護社會秩序,防微杜漸。 馮文偉的律師在庭上也為馮進行了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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