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4日電 南昌市一特大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犯罪團體的案件昨天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據中央電臺報道,被告人吳勝、王站明都是進賢縣人,他們糾集、伙同楊琦、胡國華等15名被告人,從1992年到2000年,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故意傷害、搶劫、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犯罪活動以及其他具有黑社會性質的違法活動,在進賢縣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所犯罪行達50多起,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秩序。
由于涉案人員多,該案公開開庭審理將進行三天。(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