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交管部門新措施:酒后駕車將告知家人領(lǐng)導(dǎo)
2008年02月21日 15:55 來源:武漢晚報 發(fā)表評論
司機酒后駕車,武漢交管部門對其進行處罰的同時,還將告知違法者的家人或單位領(lǐng)導(dǎo)。昨日,江岸交通大隊率先在全市實施該舉措,民警將首張《酒后駕車交通違法行為告知書》(下簡稱《告知書》)送到駕駛員胡某妻子手中。
2月16日,胡某酒后駕車行至三陽路口被江岸交警查獲。交警當即將人車帶到大隊,給予胡某暫扣駕駛證三個月、罰款五百元的處罰。隨后,民警制作《告知書》,于昨日送到胡某妻子手中。
據(jù)江岸交通大隊負責(zé)人介紹,酒后、醉酒駕車導(dǎo)致重大交通事故和逃逸事故多發(fā),即日起,大隊對查獲的每一起酒后駕車行為,指派專人將《告知書》送到違法人家人或單位領(lǐng)導(dǎo)手中。此舉旨在增加駕駛員酒后駕車違法行為的違法成本,形成全社會共管的氛圍,讓“司機一滴酒,親人兩行淚”的警示,時刻在違法駕駛員的耳邊敲響。
告知書什么樣?
酒后駕車交通違法行為告知書
XXX家屬:
您好!X年X月X日,XXX因酗酒駕車被我隊查獲。其醉酒駕車行為嚴重威脅到您的家庭幸!,F(xiàn)告知您,敬請配合交管部門給予勸誡!
武漢市公安局交管局XX大隊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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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把酒后開車者同他的妻子一起拘留,并令其妻徹夜“教育”丈夫。
南非——酒后開車者,初犯罰款10萬美元,以此作為教訓(xùn);如果重犯,要判處10年有期徒刑。
土耳其——對醉酒開車的駕駛員,由警方押帶出城外20公里,然后強迫其步行回城。(肖娟 陳文春)
【編輯:趙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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