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6日電(王曄君 楊威) 隨著國美電器“股權之爭”的升級,暴露出一些公司內部出現(xiàn)的大股東與高管之間的紛爭,具體原因各不相同,既有公司自身發(fā)展的問題,也有股東和董事會之間在公司治理之間的矛盾、內部人控制、公司高管的忠誠義務、法律框架、制度規(guī)則等方面的原因。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貿易系副教授徐振宇在接受中新網財經獨家采訪時表示,建立比較合理的利益分配和監(jiān)督機制,雖不能出根本上消除公司紛爭,但會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公司紛爭。
徐振宇認為,除了未能建立起合理的利益分配和監(jiān)督機制之外,可能還有一個共性的原因,就是中國經濟社會正在經歷一個典型的“時空壓縮”進程,換而言之,我們用30年的時間至少走完了有些國家100年的路,公司更是新鮮事物,很多問題都是大家以前從來沒遇到過的,所以也可能沒考慮到,經常會出現(xiàn)“老革命遇到新問題”的尷尬情形。從國外企業(yè)發(fā)展史來看,大股東與高管之間也曾經經常出現(xiàn)沖突,有時沖突還相當激烈,但是,總體上而言,目前的沖突可能有所緩和。原因在于,西方國家大股東與高管之間紛爭的減少,一方面與利益分配和監(jiān)督機制比較合理有關,另一方面也與這些國家經歷過較多的沖突與紛爭有關。大股東與高管之間關系的和諧化,可能是在長期的紛爭中逐漸實現(xiàn)的,這一切需要時間。從今后一段時期而言,由于中國公司仍將保持高速增長勢頭,可供大股東與高管分配的利益會快速膨脹,加上中國的誠信體系和法治體系不健全,中國公司今后的紛爭可能會越來越多。減少紛爭,需要時間。所以沒必要對紛爭大驚,但可以小怪。
徐振宇分析稱,造成企業(yè)利益分配不均和監(jiān)督機制不健全的原因很多。在中國經濟持續(xù)高速成長的背景下,很多沒考慮過利益分配和監(jiān)督機制的公司也出現(xiàn)了高速增長,正因為即便沒有正式的制度也獲得了驚人的成功,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和監(jiān)督機制機制的必要性也就沒有在公司提到議事日程。而這可能為今后的紛爭埋下了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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