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法院駁回停拍獸首銅像訴訟請求 國家文物局發(fā)表聲明
強烈反對拍賣圓明園流失文物
(記者丁肇文)在法國巴黎法院駁回停止圓明園獸首銅像拍賣的訴訟請求后,昨天下午,中國國家文物局正式發(fā)表聲明,表示強烈反對拍賣圓明園流失文物。
聲明透露,2月17日,國家文物局相關負責人曾致函佳士得拍賣公司,正式表明強烈反對其拍賣圓明園文物的原則立場,并明確要求撤拍有關文物。而對于近期國內外有關人士以各種形式積極追索和促成圓明園文物回歸中國的努力,聲明表示,這反映了中國公眾和國際社會的普遍呼聲,“我們希望有關當事人能夠理解和尊重中國人民的正當要求。我們將繼續(xù)關注此事的發(fā)展!
據悉,去年11月,國家文物局還曾下發(fā)通知,要求國有的文物收藏機構以及登記注冊的各類博物館,不得購買被盜或非法出口的文物。
國家文物局明確表示,近代以來西方列強在戰(zhàn)爭中掠奪的大量中國文物,包括從圓明園掠奪并流失出境的眾多珍貴文物,應當歸還中國。中國政府堅決反對拍賣圓明園文物等非法流失的中國文物,認為這種行為有悖于相關國際條約的基本精神,將嚴重損害中國人民的文化權益和民族感情。
我們歷來主張通過法律和外交手段,按照國際社會處理非法流失文物返還問題的法律框架和原則,依靠國際合作追索非法流失海外的中國文物。我國已先后加入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70年公約等相關國際條約,并聲明保留追索歷史上被盜和非法出口的文物的權利,并已與包括美國、意大利、印度、希臘等國在內的多個國家簽署了防止盜竊、盜掘和走私文物的雙邊協(xié)議,曾成功地從美國、英國、丹麥等國追索回多批非法流失出境的中國文物。
佳士得明天拍賣鼠兔首
估價800萬至1000萬歐元
巴黎法院昨天駁回歐洲保護中華藝術聯合會提出的要求停止圓明園流失文物鼠首兔首銅像拍賣的訴訟請求。根據法國佳士得拍賣行的消息,鼠首和兔首銅像拍賣活動將于巴黎時間25日19時(北京時間明天凌晨兩點)開始舉行。鼠首和兔首銅像估價分別為800萬至1000萬歐元。
鼠首和兔首銅像是圓明園“12生肖獸首”中目前所能確定的仍流落海外的2件!12生肖獸首”在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時期流失,目前已經回歸的有5件:牛首、猴首、虎首、豬首、馬首。另外5件龍首、蛇首、羊首、雞首、狗首銅像至今下落不明。
律師說法
訴訟輸在原告主體
備受關注的禁止圓明園流失文物鼠首和兔首銅像拍賣一案昨天凌晨在法國巴黎法院有了結果。法官認為,請求人——歐洲保護中華藝術聯合會對于本案沒有直接請求權,駁回其關于要求停止拍賣、禁止拍賣的訴訟請求,并賠償兩個被告方各1000歐元。昨天,法律專家、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呂良彪律師向本報記者解釋了此案敗訴的原因。
呂良彪律師認為,中國民間的律師團及歐洲保護中華藝術聯合會作為圓明園鼠兔首所有權人代表,確實存在法律障礙。
根據國際法關于國家繼續(xù)的理論,圓明園鼠兔首與圓明園資產一樣,都屬于中國人民和這個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惟一合法政府,有權繼承屬于中國的一切資產,包括因被非法戰(zhàn)爭掠奪、被刑事犯罪侵害而流失海外的各種文物等。中國政府代表中國人民行使主權,當然有權擔任此案的原告。政府或政府機構可以授權歐洲保護中華藝術聯合會或其他的民間組織代行相關權利,這是技術性問題。
中國在1970年加入《關于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1996年加入《國際統(tǒng)一私法協(xié)會關于被盜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以上公約規(guī)定了對流失文物的法律追索權期限是五十年,實際上免除了歐洲列強在二戰(zhàn)時止在世界上掠奪文物被追索的危險。以上公約不具有溯及力,也無法規(guī)范百年前的戰(zhàn)爭劫掠物。
“不過中國政府明確聲明,不放棄追索此前流失海外的文物——這是中國政府的保留,雖然只是單方面主張,一般不被文物所在國承認,但國際法上,仍然保留了中國政府和人民目前追索的權利!
呂良彪表示,國際公法承認對無主物的先占,但圓明園鼠兔首絕對不是無主物,而是通過非法戰(zhàn)爭和野蠻的方式赤裸裸地掠奪得來。而圓明園鼠兔首的繼受人,都應明知這批文物的歷史,因此不能構成法律上的善意第三人,不能以此為由對抗文物所有權人。
呂良彪說,追索被列強掠奪的圓明園鼠兔首,絕不僅僅是一個單純的司法行為,而是一場具有文化意義的司法戰(zhàn)爭,也將為此類問題的解決提供一個范例。本報記者孫瑩
深度分析
海外流失文物“回家”的路有多遠
中國流失海外文物不下百萬件 近年國家投入2億僅收回200余件
海外流失文物“回家”的路有多遠
1860年被英法聯軍自圓明園掠走,流失海外多年的鼠首和兔首銅像即將在法國拍賣的消息,近日引起國人的強烈憤慨,也再次勾起了人們對于流失海外中國文物命運的關注。
據不完全統(tǒng)計,目前在全世界47個國家的200多個博物館里,中國文物不下百萬件。近年來,國家加大對流失文物征集搶救的力度,專門設立“國家重點珍貴文物征集專項經費”,但是根據國家文物局公開的數字,在專項經費啟動的前四年,共使用中央財政資金近2億元,卻僅搶救回流散文物204件以及皮影文物6萬余件。
回購、依法追索和捐贈是流失文物回歸的三條重要路徑,但流失文物回家的路注定是不平坦的。以國家出資購買為例,新中國成立伊始,周恩來總理即批準以重金從香港購回著名的王獻之《中秋帖》和王珣《伯遠帖》。近幾年,很多流失海外的藝術珍品紛紛回到國內拍賣場中。國家為了促成這些國寶的回歸,于2002年啟動“國家重點珍貴文物征集專項經費”,同時鼓勵國有收藏單位和國有企事業(yè)單位購買這些珍貴文物,如2002年國家斥資2999萬元從中貿圣佳拍賣公司購回流失在日本的米芾《研山銘》,2006年故宮博物院以2200萬元從嘉德拍賣公司購買散佚在民間近百年的故宮舊藏《隋人書出師頌》。然而,每年5000萬元的財政撥款,相對于百萬件的流失文物和動輒天價的文物,無異于杯水車薪。
在法律追索方面,我國政府1996年簽署了《國際統(tǒng)一私法協(xié)會關于文物返還的公約》,并曾成功從美國、英國、丹麥等國追索回多批非法流失出境的中國文物。其中比較成功的案例如:2000年,當獲悉在美國蘇富比拍賣行將要上拍我國河北曲陽王處直墓被盜浮雕之后,國家文物局會同河北省文物局僅用了1個月的時間就完成了大量的取證調查工作,從而通過外交手段和法律途徑成功地將被盜文物追索回國。
但是,依靠法律手段跨國追索海外流失文物是一件十分耗時費財的事情,其中不但有復雜的法律程序問題,還要面對取證的難題以及對部分善意的購買者進行適當補償的問題。此次以法律手段追索圓明園鼠首和兔首銅像的艱難,也從一個側面印證了這一現實。
通過有識之士的捐贈和返還義舉讓流失文物走向回歸之路,更是可遇而不可求。在北京,“搶救流失海外文物專項基金”于2003年7月啟動了“國寶工程”,并一直致力于發(fā)動有關各方以捐贈方式促成文物回流,然而除了促成著名企業(yè)家何鴻燊博士捐資購回了圓明園豬首銅像外,成功的案例并不多見。流失海外中國文物集體“回家”的日子依然遙遙無期。 本報記者丁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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