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貸款連遇逃單族,為此,建行鄭州金水支行工作人員昨日再次趕到金水區(qū)人民法院,從去年底至今,他們已起訴了31名欠貸大學生。據(jù)了解,他們是河南首家通過司法途徑追討助學貸款的銀行,下一步列入他們起訴名單的學生將有200多名。(8月27日大河網(wǎng))
是什么令一些大學生欠貸不還?銀行方面認為有這樣三大類原因:一是學生家庭條件確實特別貧困到期無力還款;二是部分學生不知道這筆款還需要還;三是有些學生存在僥幸心理,有錢不還。
而在筆者看來,除上述三種原因之外,導致欠貸學生逾期不還款,至少還應該有這樣一個原因:即部分大學生可能并不知道該怎樣還款,以及究竟要還多少款。
我們可以設想,一個大學生在進校之初向銀行申請了助學貸款,經(jīng)過四年的大學生活,畢業(yè)后到外地順利地就了業(yè),甚至去國外謀到了職位,此時他雖然有了一定的收入,具備了還貸能力,但怎樣來換這筆貸款,也確實是個實際問題:如果讓他回到原貸款銀行還款,一來二去的路費花消,估計都要超過那數(shù)百上千的貸款,再者,好不容易找到的那份工作,恐怕也不允許他有更多的時間去處理還貸的事情,除非你想炒單位的“魷魚”;更傷腦筋的是,助學貸款不是借多少還多少,還要計算利息,那么,本金之外還要加上多少才是應該付給銀行的錢?可能欠貸大學生心里也沒個準譜,這樣自然也就對還貸抱著消極猶豫的心態(tài)。
那么,我們的銀行在通過司法途徑追討助學貸款的同時,是不是也要反思一下,自己與欠貸大學生之間是否還缺乏一種有效的溝通機制?是不是還可以在服務方面,為欠貸大學生考慮的更細致一點,做得更好一些?比如,開通異地還貸業(yè)務,方便大學生就地還貸;再如,建立信息共享平臺,讓欠貸人無論身處何地,都能對自己所欠數(shù)額一目了然;還如,開通網(wǎng)上辦公功能,方便確無還貸能力的大學生重新與銀行簽定新的換款協(xié)議。
總之,助學貸款連遇逃單,除少數(shù)人惡意為之外,大都還是事出有因。銀行若在沒有窮盡一切有效手段之前,只以“逾期”為準,對所有欠貸大學生“要么還錢,要么公堂上見”的做法,難免會傷及到無辜。(作者:梅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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