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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南京市委、市政府舉行重建大報恩寺捐贈善款簽約儀式,大連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向南京市捐款10億元,用于金陵大報恩寺重建。這是一大善舉,但也給南京市政府出了一道考題:全額捐建的大報恩寺,將來向不向游客收錢?
據(jù)媒體昨天報道,重建大報恩寺,一直是以招商項目的身份出現(xiàn)在每年的招商活動上的。直到上月,南京市領導還強調,要按照佛教規(guī)矩、文物保護原則、文化產(chǎn)業(yè)發(fā)展的要求來規(guī)劃和實施重建項目。但王健林認為,“投資”是對圣物的不敬,而且投資意味著有利潤和收益,所以他選擇捐贈。這意味著他不圖回報,徹底放棄了重建的“收益權”。
就大報恩寺的屬性而言,它本來是一個宗教文化場所。唐代杜牧詩云:“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樓臺煙雨中。 ”極言南京寺廟之多,也可見人們禮佛之盛。大報恩寺是南京百寺之首,是南京歷史上最為悠久的寺廟,其琉璃塔與羅馬大劇場等并稱“中世紀世界七大奇觀”。重建大報恩寺,符合國家宗教政策,更是一件文化上的盛舉。
重建關鍵在錢。自2001年南京市決定重建大報恩寺以來,迄今已歷十載,可見重建難點在錢,F(xiàn)在王健林慷慨捐贈10億元,創(chuàng)中國內地一次性慈善捐贈數(shù)額之最,重建大報恩寺的資金難題迎刃而解。據(jù)說此前規(guī)劃重建的大報恩寺規(guī)模有點小,有了王健林捐贈的巨資之后,重建規(guī)模現(xiàn)已擴展到2平方公里。
問題也出來了:以捐贈資金重建的大報恩寺還算不算 “文化產(chǎn)業(yè)”,將來游客來此參觀游覽,有關部門是否售票收錢?一般人未必是嚴格意義上的佛教信眾,但他們逛廟無疑是為禮佛。不知從什么時候起,各地都把寺廟“管”起來,把門收錢,購票入內。如果是以“文化產(chǎn)業(yè)”名義建的,有人投入了巨資,收門票還情有可原。現(xiàn)在如王健林捐錢重建大報恩寺,雖然錢是南京市政府受捐,仍以南京市政府名義重建,但很難再說重建的大報恩寺是“文化產(chǎn)業(yè)”了,它已經(jīng)脫離了商業(yè)與投資范疇。
但南京市以政府而非大報恩寺籌備機構作為受捐贈人,難免使人產(chǎn)生聯(lián)想,讓人心生疑慮。在中外歷史上,寺院多以教會或民間名義修建,政府不宜參與其事。南京市籌備重建,卻一直把它當產(chǎn)業(yè)來抓,滿腦子都是投資與收益之類的想法。政府“投資”重建,到時候收錢,似乎不是完全無據(jù)。但錢是王健林出的,他不求回報,有關部門將來收錢獲利,就不具有合法性。
也許收錢的想法在以前有其合理性,但自從大報恩寺由商業(yè)投資變成捐贈重建后,將來收錢就成了對捐贈人的不敬。王健林倡導 “企業(yè)社會責任”,并親身踐行;接受了捐贈的政府也應當宣示自己的社會責任觀,以自己的踐行回應公民個體的善意。我們總不能讓人懷疑:出資人不圖回報,而政府倒想著收回“投資”。(楊于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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