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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次房改”怎么改? 看看兩個民間房改建議稿
2010年03月17日 10:38 來源:財經國家周刊 發(fā)表評論  【字體:↑大 ↓小

  沒有課題經費,僅憑熱情和執(zhí)著,在過去三年中,李開發(fā)和李明四處“化緣”,征求各類意見,終于完成了中國住房制度立法方面來自民間的兩份重要建議稿

  2010年兩會前夕,北京和大連,兩個素未謀面的退休公務員李開發(fā)和李明,不約而同地作出一個決定——向全國兩會、國務院辦公廳及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等遞交書面建議,呼吁建立國家住房制度、加快住房保障立法,向“過度市場化住房制度”發(fā)起“二次改革”。

  沒有課題經費,僅憑熱情和執(zhí)著,在過去三年中,李開發(fā)和李明四處“化緣”,征求各類意見,終于完成了中國住房制度立法方面來自民間的兩份建議稿——《國家住房建設制度建議稿(2010版)》和《住房保障法草案建議稿》。

  3月2日,《財經國家周刊》記者從他們手里拿到了這兩份墨香猶存的建議稿。

  “三三制”住房格局

  李明,遼寧省外經貿廳企管處原副處長,高級經濟師,曾因編撰《住宅立法研究》一書被媒體稱為“住宅立法專家”。

  從2009年10月23日到12月10日的48天里,李明以平均每天100封信的效率,向1000位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xié)委員群發(fā)了兩份建言——《致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xié)委員:關于加快<住房保障法>立法的議案和提案》和《十四位專家學者聯(lián)名提出 改革供地方式 建立三三制住房制度——二次房改建議書》。

  此前,他自費1多萬元購買400余本自己編撰的《住宅立法研究》,寄送給全國各地的官員、學者和媒體記者。

  1000封信和400本書,李明收到了7位全國人大代表和2位全國政協(xié)委員的回復。這足以讓他激動不已。

  李明告訴《財經國家周刊》,2月25日晚上,全國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團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宗慶后委托秘書給他打來電話,對提議大加贊賞,表示會在全國人大會議上聯(lián)系30位代表,共提此案。

  此外,李明的建議引起了八大民主黨派中5家代表和委員的重視和回應。

  在全國人大代表中,九三學社齊齊哈爾市委常委遲夙生曾與30多位律師邀李明座談,在對其建議字斟句酌后,形成“律師團”聯(lián)名議案,準備上呈全國人大;致公黨中央常委、天津市僑聯(lián)副主席朱天慧表示也會據(jù)此提交議案;民盟浙江省副主任委員、浙江省人民政府參事盧亦愚將其納入自己有關社會保障的總體議案中;農工黨向全國政協(xié)提交了名為《關于加快住房保障立法完善住房制度的建議》的提案,其中一些內容也以李明的建議為藍本;民革中央也報送提案“加快制定《住房保障法》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李明提出,“一次房改”改掉的是實物分配的住房制度,后來出現(xiàn)了房價飛漲、“過度市場化”;而“二次房改”的核心內容是確立“住房是準公共產品”,逐步實現(xiàn)“20%左右的高收入家庭購買或租賃商品住房、60%左右的中等收入家庭購買或租賃公共住房、20%左右的低收入家庭享有保障性住房”的“三三制”住房格局。

  在李明看來,合理的住房制度應同時兼顧低、中、高三個收入層次即全體國民的住房需求,但國家《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規(guī)劃》出臺后,保障性住房制度傾向于多建廉租房、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居住,使中等收入家庭淪為買不起商品房又申請不了廉租房的“夾心層”。因此,有必要建立第三種能夠滿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公共住房制度(包括公共租賃住房制度),即準市場化的平價住房制度。

  李明提出的公共住房概念,是以“定地價、定建房標準、定稅費率、定5%利潤率,競房價、競建設方案,綜合打分高者得”的方式招標供地建設的準市場化平價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占城鎮(zhèn)人口60%左右的中等收入家庭。“三種住房制度,三類供地方式,三支隊伍參與”,是三三制住房制度創(chuàng)新的必要條件。

  論戰(zhàn)“二次房改”

  “二次房改”概念提出后,迅速在媒體上躥紅。有網站“民意調查”顯示,80%以上的網絡受訪者支持“二次房改”。

  但另有看法的也不少。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陳淮曾在公開場合表示,不論短期計劃還是“十二五”規(guī)劃,并沒有“二次房改”計劃,“中國的房子正在越蓋越結實,沒有什么泡沫,如果有泡沫那也是為節(jié)能而用的空心磚!

  中國房地產與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云昌則說:“不能因為豬肉貴了就罵農民,同樣不能因為房價高了就全怪開發(fā)商”,“二次房改完全沒有必要”。

  對于這些評價,李明在自己的博客上予以回駁,說對方是在為自己參與制定的游戲規(guī)則護短。

  這場“房改”論戰(zhàn)在2009年10月達到高潮。期間有消息說,住建部成立了一個以副部長牽頭、住房公積金監(jiān)管司、住房與改革發(fā)展司和政策研究中心等相關司局一把手參與的調研小組,著手調研十年房改的得與失,謀劃下一步住房制度走向。

  但隨后住建部副部長齊驥公開辟謠,說“堅持市場化方向不動搖”,有關“二次房改”的調研言論純屬烏有,“中國房地產是否存在泡沫目前難界定”。

  《財經國家周刊》記者了解到,“二次房改”之所以引起論戰(zhàn),是因為觸及對1998年房改以來一些問題的評價。

  1998年《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fā)[1998]第23號文件)明確規(guī)定:“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住房供應體系,對不同收入家庭實行不同的住房供應政策!

  李明告訴《財經國家周刊》,時任副總理的溫家寶在全國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設工作會議上就特別強調:“建立新的城鎮(zhèn)住房供應體系,重點是大力發(fā)展經濟適用住房。這既是這次房改的重要目的,也是房改是否成功的一個重要標志!

  2000年12月,溫家寶在聽取建設部工作匯報后又一次強調:“住房建設,有兩點需要明確,一是以經濟適用住房為重點的住宅建設的方針、政策不要輕易改變;二是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也要按照市場經濟規(guī)律來辦!

  而2003年出臺的由建設部起草、并以國務院名義下發(fā)的《國務院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的通知》(國發(fā)[2003]第18號文件),將國發(fā)[1998]第23號文件的規(guī)定修改為“逐步實現(xiàn)多數(shù)家庭購買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

  包括李明在內的一些學者認為,正是這一修改,改變了經濟適用房的性質,并使住房政策傾向于逐步演變成為全面市場化,把絕大多數(shù)城鎮(zhèn)家庭推向商品住房市場。

  在2010年全國兩會前夕,連續(xù)三屆擔任全國人大代表的遲夙生提出,從2008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將住房保障法列為研究起草、條件成熟時安排審議的法律之一至今,已有一年半的時間,“時機已經成熟”。

  遲夙生準備向上提交李明的四項建議,其中包括成立由國務院牽頭的“深化二次房改和住房保障法立法領導小組”,推廣北京、重慶和深圳三市把住房用地的50%以上用于住房保障、確定房價收入比考核指標和取消住房保障戶籍限制等房改新策。

  李明對《財經國家周刊》說,他曾在某些會議的現(xiàn)場將“二次房改”建議書當面交給幾位領導,等到會議散場時,卻發(fā)現(xiàn)建議書仍舊留在座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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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隸巴人的原貼:
我國實施高溫補貼政策已有年頭了,但是多地標準已數(shù)年未漲,高溫津貼落實遭遇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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