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消息, 《土地管理法》的修訂將在年內審議。有關人士稱,一份名為《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的文件,開始在全國國土廳局系統(tǒng)“征求意見”,總計包括49條新增法規(guī)。49條新規(guī)當中,最受人關注的住宅70年大限到期后“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自動續(xù)期”替換了原來表述明確的“無償自動續(xù)期”。 中新社發(fā) 紹常 攝
中新社廣州三月二十四日電 (記者 陳建)“住宅滿七十年后或有償續(xù)期”?《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二十三日經媒體曝光后,在廣州地產界引起一片嘩然,廣州地產專家認為,其實這個猜測并不新,而且現(xiàn)在談論該問題沒有什么意義。有關官員表示,按照土地有償使用實施后的時間推算,廣州的房子最快遇到此類問題應是五十年后。
地產專家韓世同認為,前年十月一日起施行的《物權法》明確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xù)期,并無“無償”字樣。而去年國土資源部內部曾起草了《土地管理法》的“草案”,明確住宅用地七十年使用權到期之后自動無償續(xù)期。
“其實這個提法并不新,而且現(xiàn)在談論該問題沒有什么意義!表n世同表示,由于七十年沒到期,所以沒有有償、無償?shù)那袄煽甲C,但《物權法》已做了相關規(guī)定,《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并沒有突破這些規(guī)定,其實并無新意。
對于“北京有按照一千三百元/平方米的價格續(xù)期”以及七十年期滿之后,或者會通過補償土地出讓差價的方式來進行的說法,穗地產業(yè)界認為,就目前而言,這個價格都引起強烈爭議,以當年拿地的地價來講,這個補償高過當時的地價。如果以現(xiàn)在的價格定七十年后的補償標準,顯然很不合理。
廣州市房管局新聞發(fā)言人黃文波表示,土地有償使用是從一九九二年才開始實施的。根據(jù)這一時間進行推測,廣州的房子時間最長的也不過十幾年,因而此類問題的出現(xiàn)可能是在五十年后。
不少市民質疑“續(xù)期多久的問題”,他們認為,七十年使用期續(xù)期是偽問題,按照目前的建筑安全標準,七十年后的樓房肯定已經屬于被強行拆掉的危房!叭绻也辉敢饨谎a償,難道要我搬走嗎?”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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