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5 日正午 40℃的高溫下,位于朝陽區(qū)太陽宮地區(qū)的工地工人仍在施工,工人們均表示未領取應當自 6 月起發(fā)放的高溫津貼。人保部專家建議,應當參照物價變動情況建立增長機制。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表示,正研究制定今年的高溫津貼政策。目前,北京執(zhí)行的是2007年制定的高溫津貼標準。(7月6日《新京報》)
高溫都已經(jīng)來了,但津貼政策居然還在“研究”制定之中——這樣的事兒,著實令人有些無語。連政策都尚在“研究”之中,就難怪工人們不知“高溫津貼”為何物了。等有關部門“ 研究” 出一個頭緒來,再制定出相關的標準來,繼而推行到具體的企業(yè)中去,想必這個炎炎夏季也就快過去了吧?
當然,我們似乎也不能小視有關部門的工作效率;蛘,這樣的政策很快就會出爐。不過,問題在于,既然如此的話,又何必非要等到高溫來了才想起高溫津貼政策的“研究”制定呢?早一些著手不行嗎?
或許有人會說,延遲一些發(fā)放高溫津貼又不是不發(fā),只要高溫津貼發(fā)放到了工人手里,效果也是一樣的?瓷先ニ坪鹾苡械览恚蓪嶋H上這樣的說法并不合適。高溫津貼是用來干什么的?讓收入低的一線勞動者“防暑降溫”用的制度性福利,高溫季節(jié)都過去了,還需要“降溫”嗎?再者,高溫季節(jié)的津貼發(fā)放都會遭遇相當程度的難度,天氣都涼了,還會不會有企業(yè)愿意發(fā)津貼就更加不言自明了。 而事實上,還是以北京為例來說,雖然新政策還未制定出來,可還有老政策吧?正在執(zhí)行的2007年制定的高溫津貼標準,似乎也沒有落實到位——否則的話,工人們豈能不知有此福利。
高溫來了高溫津貼政策還在“ 研究”,以及以往社會詬病的高溫津貼發(fā)到了公務員和“白領”手中,其實都從一個側(cè)面折射出高溫勞動法律保護的缺位。關于高溫津貼,目前各省市自行出臺地方法規(guī),且大多缺乏強制性。除了 1960年7月1 日出臺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外,至今沒有一部統(tǒng)一的對勞動者在高溫情況下工作給予立法保護和人文關懷的法律、法規(guī)。司法滯后,直接導致很多企業(yè)無視高溫勞動者的正當權利,把發(fā)放高溫津貼異化成了一種“貓捉老鼠的游戲”,上面查得緊了,就發(fā)一發(fā),沒人查就裝糊涂。而對于“有關部門”來說,高溫津貼政策的“研究”,也往往是高溫來了社會都關注了才被動地列入工作視野。 □陳一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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