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14日電 據(jù)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鏹水狂徒”肆虐各區(qū),其中銅鑼灣與旺角的3宗“鏹水彈”案較類近,在犯案手法、兇器、案發(fā)時間和地理特征等方面至少有4項共通處,兇徒傾向選擇沒有安裝閉路電視、保安松懈的大廈埋伏,然后對準人來人往的行人專用區(qū),擲下以白色膠瓶盛載的“飛魚牌”腐蝕性液體。
有犯罪學學家指出,銅鑼灣“鏹水彈”案正值在旺角首宗“鏹水彈”案一周年前夕發(fā)生,推斷可能是同一人所為,更認為全港其余約30個行人專用區(qū),可能是狂徒下一個犯案目標,令警方疲于奔命,路人個個自危。
香港保安局副局長黎棟國表示,初步分析顯示,銅鑼灣一案與旺角之前的3宗“鏹水彈”案有相似之處,警方會將這4宗案件一并分析調(diào)查。
對于多宗鏹水彈案至今仍未偵破,黎棟國承認破案難度高,但強調(diào)警方士氣高昂,必定會將兇徒緝拿。如果有需要的話,警方會考慮提高懸紅金額。他又說,如有需要,會考慮在銅鑼灣區(qū)安裝“天眼”,但強調(diào)“天眼”存有盲點,未必能監(jiān)測整個區(qū)域。
去年12月13日下午5時,鏹水狂徒首次現(xiàn)身,先后3次在旺角行人專用區(qū)犯案。今年12月12日晚上10時、即旺角首宗鏹水彈案一周年前夕,銅鑼灣再有鏹水狂徒犯案。
4宗案件均有共通點,第一,地點上,兇徒選擇在人來人往的行人專用區(qū)犯案,而且專門選擇轉角位或十字路口;第二,兇徒同樣選擇到保安松懈,沒有安裝閉路電視的大廈埋伏,然后從高處投下鏹水彈;第三,犯案時間均為周末或假期的傍晚或晚間,是行人專用區(qū)人流較多的時段;第四也是最關鍵的因素,4宗案件的兇器均為以白色膠瓶盛載的“飛魚牌”腐蝕性液體。
香港城市大學犯罪學課程主任黃成榮表示,銅鑼灣鏹水彈案的兇徒在犯案手法、兇器、時間等方面都和旺角3宗鏹水彈案相似,“而今(昨)日剛好是(旺角首宗案件)一周年,反映4宗案件的犯案者是同一人的機會很大”。
現(xiàn)時,全港共有7個全天候開放的行人專用區(qū),包括戲院里、羅素街、渣甸坊、南京街、百德新街等,及25個部分時間開放的行人專用區(qū)如蘭桂坊、白沙道、利園山道、元朗新街。黃成榮相信,這些行人專用區(qū)也有可能是兇徒下一個目標。他推斷,兇徒是“三無”人士,無朋友、無個人興趣、無自信,且容易有挫敗感,因此才會借犯案發(fā)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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