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1日電 以眾欺小、脫衣羞辱、短片示眾成為校園暴力事件的“標準版本”。澳門校園暴力事件再有新受害者。一名13歲中二女生,日前被七名13至16歲少年男女凌辱,事主被剝光衣物侮辱圍毆,兩名參與者以手機拍下短片,事主遭禁錮超過6小時始獲準離開。司警前日先后尋獲與案有關4女3男,包括事主的2名同學及5名雙失少年,唯一的一名16歲少年被警方拘控。
據澳門日報報道,涉及今次校園暴力事件的7名少年男女,前日先后被司警人員尋獲,當中一名姓呂少年16歲,被司警以涉嫌傷人及禁錮等罪名拘捕。司警指他曾參與毆打事主,用手提電話的短片拍攝功能錄下受害女生被剝衫凌辱的部分片段。
其余4女2男年齡13至14四歲,除了兩名少女是女事主同學,其余4人全部是雙失少年,部分亦認識女事主,7人已由司警轉送檢察院。警方表示,由于其中一名少年年屆16歲,在觸犯法律后需承擔法律后果,假如傷人及禁錮罪名成立,有可能被判3至12年監(jiān)禁,錄下的片段相信未透過互聯網散播。
事件的女事主就讀于某中學,13歲,中二年級,于本周一早上返回學校前接獲一名女同學電話,對方表示有要事商討相約在學校門口等候。消息指,事主當時在學校門口與2名同學及5名校外男女相遇,被帶往附近的一個后樓梯,其間雙方發(fā)生對罵,在場7名男女上前向女事主拳打腳踢。事主寡不敵眾,事后被人著令除清身上所有衣服,一件不留。
女生懷疑長時間被在場各人羞辱及虐打,警方表示案中被捕呂姓少年,聯同另一名參與者,分別以手提電話的錄像功能錄下女事主被虐打的部分片段。事發(fā)時,女事主一直被禁止離開現場,各人懷疑對她進行“車輪戰(zhàn)”,將她禁錮超過6個小時后,始允許女事主穿回校服離開。女事主至傍晚放學返家向家人提及被凌辱,當晚在母親陪同下前往司法警察局報案,警方隨后將女事主送往山頂醫(yī)院驗傷,無大礙。
雞毛蒜皮的事往往是導致校園暴力的主要原因,司警表示“網上對罵”可能是今次事件的導火線。事主表示與其中一名參與事件的雙失少女有過節(jié),雙方曾在網上對罵,警方懷疑有人因此糾眾對付女事主。司警根據受害女生提供的資料展開調查,前日先后在澳門多處地點以及女事主就讀的學校內,帶走上述七名與案有關的少年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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