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4日電 國家預防腐敗局昨天正式揭牌。有媒體引述專家指出,預防腐敗局與香港廉政公署有相似之處,但亦不能與廉政公署相提并論。
香港《大公報》報道說,有專家指出,預防腐敗局與香港廉政公署的相似之處在于都有通過完善措施來預防腐敗的職能,與廉政公署下設的防止貪污處類似。防止貪污處具有向私營機構提供專業(yè)意見堵塞貪污漏洞的功能,而預防腐敗局也有對企業(yè)、社團預防腐敗進行指導的職責。但預防腐敗局不能與廉政公署相提并論。報道指出,預防腐敗局并不具有調查、執(zhí)行等權力。
報道引述知情人士介紹,預防腐敗局對內將作為中紀委、監(jiān)察部預防腐敗室,而單獨掛牌,列為國務院直屬機構,意味著可以以獨立機構的名義下發(fā)文件、進行外事活動、簽署國際條約等等,這將增強預防腐敗局的權威。如果僅僅作為內設部門,將不具備這些職能。報道說,目前中紀委、監(jiān)察部、高檢反貪總局等反腐機構,更多地側重于事后的懲治和調查,而防腐局的成立將事前監(jiān)督納入反腐敗體系,從而形成更加完整的反腐合力。
另外,香港商報引述監(jiān)察部有關人士說,該局的成立不會擾亂現有反腐工作體系,且并非反腐機構的“疊床架屋”,而是表明了中國反腐重心已悄然前移,預防與懲治并重的反腐敗戰(zhàn)略得到進一步明確。新加坡《聯合早報》引述北京有關學者說,反腐的關鍵不在于部門的多少,而在于反腐行動是否真正的獨立。
大公報則引述中紀委特邀研究員、中央黨校教授王貴秀指出,預防腐敗局的思路仍是通過國家授予的行政“權力”來反腐,而真正杜絕腐敗,還必須由黨員、公民行使自身的“權利”來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