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干部公款消費早就應該公開了!”
“‘曬’的亮度還不夠,公眾仍然看不見公款消費的去向!”
“‘曬’公款消費就是打開了神秘的‘暗箱’,太原紀委、監(jiān)察局的這一‘曬’真不容易!”
4月9日,法制日報報道山西太原市紀委、監(jiān)察局公開2007年度太原市領導干部職務消費、公款報銷、公務支出的消息后,圍繞“三公開”制度的實施,記者在走訪中聽到許多不同的聲音。
作秀?還是實干?
“作秀!領導干部很大一部分公款消費會通過‘轉移支付’的方式,讓其下屬單位埋單,甚至還有本該私人埋單的消費,以公務消費的名義打進公款支付的行列。僅從賬面上看,大都不會超標,不會有問題。這樣的‘曬’有什么意義?”一位從事審計事務的張先生馬上又接著說:“但能走出這第一步也很不容易,萬事開頭難。”
一位曾在藥廠工作、現在當律師的張女士的話印證了張先生的以上所言。她說:這種“轉移支付”的現象太普遍了,企業(yè)受制于黨委、政府,領導干部下廠檢查工作,企業(yè)負責人要陪吃、陪玩、陪游,所有消費全由企業(yè)埋單。像這種“曬”法,就會流于形式,與作秀無異。
“作秀的成分可能有,但這樣的作秀比不作秀要好。作秀肯定不是其出發(fā)點!崩钕壬巧轿魇〖o委的一位干部,說這番話時表情嚴肅。李先生強調:“帶‘病’的制度造就帶‘病’的人,太原市紀委、監(jiān)察局此舉的可貴正是以實際行動醫(yī)治帶‘病’的制度!
姚力群是太原市陽曲縣公安局政委,他認為即使存在“轉移支付”的問題,“曬”公款消費本身仍不能視為作秀。“曬”的真義是一種坦誠接受監(jiān)督的姿態(tài),有利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曬”公款消費應穩(wěn)妥推進,第一步面向單位內部,第二步就可直面社會。
一位姓吳的網民稱:“曬”公款消費不能只有消費總額,還應列出明細,這樣才能讓人們明白“每一分錢的去處”。
手段?還是目的?
“曬”公款消費制度中還有一個重要的環(huán)節(jié)是評議。對此,山西晉一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張留成質疑:評議委員會對誰負責?評議采取什么樣的方式?什么樣的標準?發(fā)現問題后又如何啟動責任程序……“三公開”尚沒有完全制度化。
山西中正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梁慶山認為:“打鐵必須自身硬”,太原市紀委、監(jiān)察局“曬”公款消費最突出的意義在于其表率作用;最大的期待是盡快完善制度,并在更大范圍內全面推行。
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師注意到:有資料表明,僅公款吃喝、旅游、公車消費,全國每年達萬億元之巨,占財政總收入的四分之一。這是壓在納稅人頭上最沉重的三座大山,希望借“曬”公款消費之力減輕納稅人的負擔。
一位在學校擔任紀檢書記的武女士認為:領導干部職務消費應當徹底取消。
“‘曬’公款消費究竟是手段還是目的?如果成了目的、成了政績,那就不妙了。”一位姓高的網民表露了自己的擔憂。
“用人和用錢是老百姓最關心的問題,‘曬’公款消費重在預防腐敗,推動廉政建設。有助于做到消費有依據,核算要合理,評議要公正。”太原市委黨校法學教研室主任、法學教授薛喜成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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