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檢察和公安機關公布了“躲貓貓”事件的最新結論:李蕎明死于牢頭獄霸的毆打,而“躲貓貓”則是牢頭獄霸編造的情節(jié)。對此,受害人李蕎明的父親李德發(fā)表示:“我們對政府的處理是滿意的,感謝網(wǎng)友和媒體! (中新社3月1日電)
面對死者家屬的感謝,無論網(wǎng)友還是媒體,都是一種不能承受之重。捫心自問,在整個事件之中,網(wǎng)友和媒體幾乎什么都沒有做成,他們只是出于本能地表達對常識的關注而已,熱鬧的“網(wǎng)友調查團”也是無功而返。一個生命的悲傷離去,之所以會引起舉國關注,并不是因為網(wǎng)友或者媒體有多大能耐,而只是因為當事者為此找了一個因為背離常識而實在太過蹩腳的借口。很大程度上,人們關注的甚至不是“李蕎明之死”,而只是“躲貓貓之疑”。
沒有“躲貓貓之疑”,“李蕎明之死”也許根本不會成為新聞事件。不是有那么多人同樣死在看守所或者監(jiān)獄,而始終得不到合理解釋嗎?比如阜陽“白宮”舉報人李國福不就在監(jiān)獄里“被自殺”了嗎?比如原廣西平樂縣法官黎朝陽不就因為“青壯年猝死綜合征”而暴死桂林興安縣看守所嗎?再比如,因“躲貓貓事件”而浮出水面的,三年前與李蕎明同樣死在第9監(jiān)室的李榮林,公安機關僅支付3萬元“安埋費”不就讓其“靜悄悄死去”了嗎?
因為蹩腳的“躲貓貓”死亡原因解釋,我們得以在各種社會傳說之外,偶然真實窺見歷來不為人知的“看守所社會”的一條細縫;如果我們不努力扒開細縫讓更多陽光滲透進去,細縫就會瞬即關上,不為人知的“社會”就會重新歸于黑暗——仍會有人繼續(xù)不明不白地死于看守所,只不過在試圖隱瞞真相的時候會找一個比“躲貓貓”更接近常識的理由。這個意義上,李蕎明被證實為牢頭獄霸毆打致死,僅僅只是“躲貓貓調查”的一個開始,而遠遠不是結束。在淺層的“躲貓貓之疑”被揭開之后,繼續(xù)深入的“扒糞運動”才真正成為可能。
僅在“李蕎明之死”的個案層面,之前公布欺騙公眾的“躲貓貓”死亡原因,真的只是“由于涉案人員串供,加上急于向媒體公布”嗎?會不會是有人為了逃避責任追究而有意隱瞞真相?事實上,這樣的情況是絕對有可能發(fā)生的:上文提到的法官黎朝陽暴死看守所案,因為同舍死刑犯臨刑前的檢舉揭發(fā)而真相大白,“干部多次找14監(jiān)舍的人談話,不得外泄看到的一切”(3月1日《北京青年報》)。
超越個案之上,更有必要追問的是:牢頭獄霸究竟是怎樣“煉成”的?或者說,難道僅僅只是看守所“在管理上有問題”嗎?我很想相信這樣的解釋,但這卻和“躲貓貓”游戲一樣不符合常識——美國電視劇《越獄》中有關犯人和獄警狼狽為奸的片段,不時在我的腦中浮現(xiàn)。有關機關似乎顯得很無辜,因為“‘牢頭獄霸’歷來是公安監(jiān)管場所嚴厲打擊的一個重點”,可是所謂“嚴厲打擊”充其量只能打擊那些沒有任何背景或者黑幕交易支撐的“偽獄霸”,而對那種有關系或者有交易作支撐的“真獄霸”,恐怕卻無能為力吧?要知道,看守所是一個相對封閉的所在,除了上下級間的垂直監(jiān)督以外,外界幾乎無法對其展開任何監(jiān)督,不受約束的絕對權力更有可能在這樣的環(huán)境中為所欲為。
作者: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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