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新泰23歲副局長,已經否認自己是市領導兒媳。另外,在新華社記者與新泰市委及組織部有關領導、新提拔干部的對話過程中,這位“80后”副局長及其他“80后”新晉官員的身份逐漸透明,一些質疑得到正面回應。(2月23日《新京報》)
當?shù)毓賳T稱,選拔程序是沒問題的,最大的理由就是一切都是按照《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guī)定》來的。按他們的解釋,“火箭式”提升,好似也無悖于《暫行規(guī)定》,他們援引了《規(guī)定》中的這一條:“根據選拔職位對人才的需求和選拔優(yōu)秀年輕干部的需要,可以對報名人員的職務層次、任職年限等任職資格適當放寬”,可見,提拔雖然神速,但不逾法度。
果真如此嗎?《規(guī)定》中的“適當放寬”,并非可以過于彈性地理解。在他們援引的上述條文中,有一句話頗值得注意,卻沒被援引:“越一級報名的,應當在本級職位任滿四年;不得越兩級報名!笨纯催@位23歲的新泰市國有資產管理局副局長,其考上公務員后總共只工作了三年,按規(guī)定是沒有資格越級報名的吧。
另據稱,之所以不拘一格降人才,實乃“提年輕干部儲人才”所需。這個額外的理由也看似不無道理。但什么是人才呢?這可以從兩個層面理解。
第一個層面是,在國家公職部門里,何謂人才。我國的公務員制度,是無所謂政務、事務之分的,兩者都在同一個考核、選拔系統(tǒng)中,無制度上的界限,普通的公務員可以慢慢成長并被遴選為政務官。雖然制度上無區(qū)分,但實際工作、能力要求仍然有別。事務型人才年輕、專業(yè)強、學歷高是題中之意,打開大門選拔是好事,且因為他們是執(zhí)事者,而非決策者,自然也可以當儲備人才來用。但是,政務官從事的是政治性極強的工作,需要成熟的政治經驗,需要將自己從事公職的經歷轉化為成熟的政治思路,不可能仍然被當作一種儲備人才,沒道理不拘一格提拔。如果民眾不能直接決定他們的任免,那么在選拔中汲取民意,并求穩(wěn)、求重,就顯得極為重要。
第二個層面是,這人才,是上級眼中的人才,還是民眾眼中的人才?你可以不拘一格降人才,但不拘的范圍必須在既有選拔制度及其法律法規(guī)的有限彈性中,如果自詡思路開闊,大膽起用新人而超越制度、法律法規(guī)容許的自由裁量范圍,那實際上等于忤逆民意。需知,官員負責于民眾,雖不是靠民眾直接決定其任免,但民意仍有賴于科學設計而貫徹到了選拔制度、法律法規(guī)中,游離于這些,所大膽起用的新人即便真是人才,那也只是上級眼中的人才,而非民眾眼中的人才。
我看到了這幾位“80后”新晉官員在接受采訪中的談話,如“珍惜機會”、“提供了鍛煉成長的平臺”、“我會努力去做”云云,雖然他們表達誠懇而且自信滿滿,但我不禁打了個寒戰(zhàn)。領導職位,可不是為你們提供的個人發(fā)展的鍛煉平臺啊,你們的鍛煉,消耗的不是老板給的薪水,而是公帑。納稅人要購買的是成熟的公共服務,絕非預購一個等待鍛煉成長的人所許諾的未來服務! 肖暢(武漢 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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