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8日電 日前媒體爆出陳水扁將參選賴清德倘當選大臺南市長后所遺留的“立委”職務之后,引起政壇嘩然。今日出版的澳門《新華澳報》刊發(fā)評論文章說,陳水扁參選"立委"雖是羅生門但背后必有因。
文章摘編如下:
臺灣《萍果日報》報道陳水扁將參選賴清德倘當選大臺南市長后所遺留的“立委”職務之后,引起政壇嘩然。藍軍當然是“樂見其成”,因為陳水扁倘參選“立委”,必會成為藍軍年底“五都”選舉以至后年“總統(tǒng)”選戰(zhàn)的“最佳助選員”。而綠營則因此而普遍表達憂慮,直言“這是民進黨的大災難”。故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陳淞山和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以至是扁妻吳淑珍都忙不迭地予以澄清,并批評藍軍要將陳水扁當作是“提款機”。
但是,《萍果日報》的報道,卻是煞有介事,說的是親扁人士近日前往臺北看守所探視時,陳水扁情緒高昂地主動宣布,“我要選賴清德遺留下來的那席‘立委’”。而陳淞山則指出,他本周一才到臺北看守所探視陳水扁,當時陳水扁完全沒有提到這件事,也未做此計劃,放這種消息的人不是幫阿扁,而是不智的行為。陳水扁辦公室秘書江志銘也表示,“沒有這回事,陳水扁沒有參選規(guī)劃,也不可能參選”。
這就陷入了羅生門。究竟那一種說法是事實?按道理,陳水扁辦公室才是陳水扁的正式發(fā)言人,而陳淞山本人又是陳水扁所信任的人,早在20年前陳水扁擔任“立委”期間,他就已是陳水扁“立委”辦公室主任,曾領導十幾名助理協(xié)助陳水扁搜集大量資料,為陳水扁在“立法院”“打弊”打出名聲立下汗馬功勞,為陳水扁所高度信任,并曾與陳水扁的另一“高參”柯建銘一起,陪同陳水扁到北京訪問,還曾在天安門廣場拍了幅經典照,因而熟知陳水扁的想法及思維習慣。按道理,陳淞山的說法,應是最權威的。
但“親扁人士”在向《萍果日報》透露信息時,卻又很有現場感并言之鑿鑿。究竟誰的說法更權威?那就要看兩造人士探視陳水扁的時間點了。倘“親扁人士”探視陳水扁是在陳淞山之后,就不排除在陳淞山探視陳水扁的本周一,陳水扁確是尚未萌生要選“立委”的念頭。但在此后的周二或周三,陳水扁卻突然心血來潮想起了要參選“立委”的事,或本來就是深思熟慮,只不過是到此時才公開表達。
這是因為,目前他的案子的司法程序進程對他能獲得取得保釋較為有利:其一是法院開出的保釋的其中一個重要條件,就是必須把海外7億巨款都匯回,而目前已經陸續(xù)匯回4.6億,余下部份很快也將匯清。其二、他的官司已完成二審階段,目前正在上訴中,即將進入三審。而按臺灣地區(qū)的刑事訴訟制度,一、二審是事實審,三審亦即終審是法律審,即是只是審查一、二審法院所援引的法律條文是否準確,而不會對案情進行審理。在此情況下,法院對其作出延押裁決的另一個重要因素:擔心他會串供,就已消失。在獲釋機率增高之下,陳水扁與其為民進黨的“五都”參選人助選,不如自已親自參選!B他自己也得知,除南部的民進黨“五都”參選人尤其是其寶貝兒子之外,其它民進黨“五都”參選人并不樂見他為自己站臺助選。
當然,以陳水扁經常喜歡即興發(fā)言的“隨意講”性格,也不排除已被關押了550多天,因而悶得發(fā)慌的陳水扁,在會見自己的忠實擁躉時,一時興起,隨意說出將會參選“立委”的話來。因為這正符合深綠團體的期待,這些“親扁人士”就將之無限擴大,將之視為陳水扁的既定決策而傳播開來。更不排除這本來就是深綠團體的期待,因而在向陳水扁作出建議后,陳水扁也隨口答應之下,就代替了陳水扁作出決定將之向外界宣布。
實際上,目前確實存在著陳水扁參選大臺南市“立委”的有利條件:倘在年底“五都”選舉中,在民進黨初選中落敗的許添財沒有脫黨參選,民進黨提名的候選人賴清德就將是篤定當選。在12月初宣誓就職時,就必須宣布辭去“立委”之職。由于此時他的“立委”所余任期超過1年,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guī)定,必須在3個月內亦即明年3月上旬之前進行補選。而在此時,由于陳水扁的官司尚未終審定讞,亦即尚未被褫奪公職權,而且很有可能已經獲釋,故正好是參選的時機。何況,臺南是陳水扁的故鄉(xiāng),當地的泛綠選民大多是“寧愿肚子扁扁,也要票投阿扁”者,陳水扁參選必定能當選。
其實,即使在臺南市“立委”補選時,陳水扁尚未獲釋,只要此時他的官司尚未終審定讞,他就尚未被褫奪公權,就仍可在獄中參選,就像當年的顏清標那樣。何況,倘是他在獄中參選,更容易激發(fā)臺南泛綠選民的“悲情”,當選機會更高。
當然,由于陳水扁已經退黨,故他要參選“立委”,就不能以民進黨的名義參選,更不可能會獲得民進黨提名。不過,在當選后,他可能會參加民進黨團的運作,或是組織立場傾向民進黨的無黨藉黨團,就像現時立場偏藍的無黨連盟那樣。
又當然,陳水扁現在就放風要參選“立委”,將會引起法官的警覺,在開延押庭時,裁決繼續(xù)羈押陳水扁。阿扁就將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按照法律規(guī)定,“立委”享有豁免權。可能這正是陳水扁要參選“立委”的動機之一,目的是為自己尋找法律保護傘。當然,陳水扁不愿退出政治舞臺,祈求能東山再起,卷土重來,更是他要參選“立委”的重要原因。實際上,當年陳水扁在擔任“立委”時,叱咤風云,打“軍弊案”并迫逼郝柏村下臺,是何等威風。如能再次當選“立委”,必能再度呼風喚雨。待積累到一定的政治資本時,就是再次參選“總統(tǒng)”的良機了。
但法律又規(guī)定,即使他能當選“立委”,但終審定讞貪污罪名成立,他的“立委”資格就被褫奪并須入獄服刑。而按他的案情看,無論是由哪一位法官執(zhí)審,他的貪污罪名都是逃不掉的,最多是刑期長短而已。倘如此,這比他在卸任“總統(tǒng)”之后才被起訴的沖擊力度,將會更大。他不能不考慮這個政治后果。
不過,不管陳水扁是否真的有意參選“立委”,只是剛放出那么一點風聲,就已把臺灣政壇玩弄于股掌之間,這就已經充分證明了他的“存在價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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