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9日電 據澳洲《星島日報》報道,西澳高級法庭一個陪審團4月7日裁定被控謀殺中國女留學生焦丹(JAO DAN)的兇手韋特(DANNIE ADAM WRIGHT)罪名成立。
焦丹的朋友丁茗(MIN DING,音譯)在法庭外告訴記者,焦丹的父母將會感謝陪審團判韋特有罪。
焦丹的父母因為身體患病,不能由中國湖南省到柏斯聽取高級法庭7日對36歲的韋特被控謀殺他們22歲的女兒一案作宣判。
他們去年十月曾前來柏斯旁聽高院對韋特被控謀殺的聆訊,但獲告知聆訊時間改期,因為控方需要準備更多的科學鑒證證據,包括DNA樣本。
陪審團經過三周聆訊后,6日退庭審議對韋特的控罪是否成立,7日下午達成一致,裁定韋特2007年10月8日謀殺焦丹的罪名成立。
遇害中國女生是深夜做完清潔工作后,乘火車返回所住INNALOO區(qū),由車站步行回家途中,在離與一位朋友分租的房屋僅數米距離之處遭韋特毆打并強奸,然后再遭扼死,棄尸一所房屋前的草坪。
陪審團還裁定韋特用一只瓶子對受害者進行性侵犯罪名成立。
韋特被判有罪后,被法警帶離被告席和法庭期間,一路用臟話漫罵。
與焦丹生前一同就讀于EDITH COWAN UNIVERSITY的丁茗在法庭外說,焦丹是一位“極好的人”和一位好學生,有許多朋友。
她說:“我代表焦丹的父母,對這一痛苦的經歷結束,真相大白和正義得到伸張感到高興!
“所發(fā)生在焦丹身上的事情,對任何婦女或女孩都不應發(fā)生。它毀掉了一個完整的家庭。”
丁茗透露,父母借錢供焦丹到澳洲讀大學,這是焦丹為何在課余時間打清潔工的原因。
她說:“我們希望對犯下這一罪行的人判以盡可能重的懲罰,以保護其他婦女免受他的傷害,因為如果他出來,沒有人會安全!
“我們希望和祈禱不再有人受這樣的悲慘的遇害!
STIRLING警署的偵緝警長波爾特(PAUL BOULT)在法庭外說,這是他調查過的最殘暴的謀殺案。
他還說,焦丹的母親為此飽受痛苦,她父親也肯定非常悲傷。希望這一判決能給他們一些安慰。(南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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