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26日電 據(jù)加拿大《明報》報道,加拿大麥博集團(tuán) (M P Global Financial Ltd.) 及其華裔總裁鄧越文,涉嫌無登記下進(jìn)行證券交易而違反《證券法》案,鄧越文23日在安省證監(jiān)會舉行的聆訊中為自己辯護(hù)而作供指出,他通過Forex.com做的外匯交易,沒有涉及需要領(lǐng)取交易牌照才可做的foreign contract trading,而他做的是foreign spot trading,那是不需要領(lǐng)牌的。
他續(xù)稱,其實他屬下有兩間公司,其中 M P Global Financial Ltd.公司是用于做互惠基金﹑保險及外匯交易,那是不用向政府注冊才可做外匯交易;遲1年之后設(shè)立的 M P Group Ltd.,才是專門通過Forex.com做外匯交易,他是該兩間母﹑子公司的唯一股權(quán)人,期間其公司每月的外匯交易額平均10億美元;其中1個月的最高交易額達(dá)100億美元;1天的最高交易額曾達(dá)10億美元。
證監(jiān)會的資深鑒證會計師柯林斯 (Stephanie Collins)上周曾作供指出,上述公司于2007年1月至2009年4月期間,曾向約150名投資者籌集資金逾2100萬元。其銀行戶口轉(zhuǎn)賬紀(jì)錄也顯示,期間約有205萬元曾轉(zhuǎn)賬至被告或其妻子名下的戶口。
鄧越文反駁稱,他的親友曾于上述期間及2007年1月前分別給他貸款96萬元及100萬元。他于2006年2月開公司之前,已開始從親友及投資者“貸款”,而對方都知道他一直都有做互惠基金﹑保險及外匯交易,當(dāng)時更是無貸款收據(jù),但對方都信任他。
他強調(diào),他從沒將投資者資金過賬入自己私人戶口。
他開公司前,他于2004年的工作收入有8.5萬元;2005年的收入更達(dá)至35萬元。他指至他開公司之后,他的會計師建議他應(yīng)從該公司獲取薪金,故他每月從其公司收取8000元,全年年薪加獎賞是9.6萬元,另1次獲過5萬元獎金。其妻子也于該公司任職互惠基金顧問,故也有獲取薪酬。
鄧越文稱,至2009年3月開始被查之時,他不但沒有收取薪金,還從私人戶口過賬6萬元還錢給朋友。另外,他指其公司生意于2008年開始起飛,全公司職員增至共6人,而其職員也有份參與投資,各人的投資額由2萬至5.5萬元不等。其后其中5人都能取回投資款項,只有1人仍未能取回其5萬元的投資。聆訊于下周一(5月3日)繼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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