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4日電 格力“廢標案”昨日出現(xiàn)新進展。廣州格力代理律師谷遼海透露,昨天上午廣州格力已經向廣州市荔灣區(qū)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廣州市番禺中心醫(yī)院、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兩個被告共同承擔違法招標采購的民事責任,連帶賠償原告直接經濟損失合計為63862.31元。
“這是兩起不同的訴訟案,”格力代理律師谷遼海介紹,這次提交的民事訴訟與11月2日在天河區(qū)人民法院開庭的政府采購行政訴訟是不同的訴訟案。11月2日開庭的政府行政訴被告是廣州市財政局,而這次訴訟的被告是廣州市番禺中心醫(yī)院、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谷遼海律師告訴記者,在第一次訴訟過程中,只對一個被告廣州市財政局提出行政訴訟,并未提出任何民事索賠問題,而這次訴訟所針對的是執(zhí)行政府采購任務的具體操作部門。
相對于1707萬元的采購大單來說,格力此次不到6.4萬元的索賠明顯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對此,谷遼海律師直言:“就本案原告的訴訟來說,格力1707.2997萬元的投標報價,已經被推薦為第一名合格的中標供應商,倘若沒有遭遇采購部門的違規(guī)操作,則1707.2997萬元的投標報價至少有頗為可觀的期待利益,而且屬于“格力”完全可以馬上就能實現(xiàn)的利潤收入。這部分的預期利潤損失,我們這次的訴訟,暫時還沒有作為賠償請求提出來;倘若我們提出過高的索賠要求而又沒有完全得到法院的支持,則當事人的損失還會進一步加大,且還需要承擔較高的訴訟費用,因此,我們認為,暫且以部分的實際損失作為索賠依據而提起訴訟,以避免訴訟成本支出與其賠償收入不成比例,得不償失!
同時,谷遼海表示,“盡管我們這次起訴時僅僅提出6萬余的索賠請求,但不排除在開庭的時候繼續(xù)追加相應的訴訟請求金額,也不排除我們今后可能會對所有參與不正當競爭的投標供應商,依照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guī)定提出相應的訴訟,更不排除我們未來可能會對爭議政府采購項目有犯罪嫌疑的相關單位及其主管人員要求司法機關追究有關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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