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關鍵是賠償金額
對抗一個“財大氣粗”、擁有壟斷實力的行業(yè)領袖,任何一個作者或出版社都顯得勢單力薄。
“版權法規(guī)的核心準則就是只有得到著作權所有者的許可后才可以復制書籍的有關內容,而谷歌顯然違反了這個準則!睆埡椴ㄕf。
于是,他以文著協(xié)的名義向協(xié)會會員、出版社等發(fā)出了一個公告,公布了谷歌數字圖書館侵權作品查詢網址,希望可以有更多的人加入到這個反谷歌侵權的行動中來。
“單一的力量太小,缺乏專業(yè)知識不說,維權的成本也太高!睆埡椴ㄕJ為,最好能有組織地進行權利維護。
文著協(xié)也不是第一家對谷歌數字館進行維權的組織。早在2005年,美國作家協(xié)會和美國出版商協(xié)會就圖書版權保護向谷歌提起過集體訴訟。這場訴訟耗時兩年多,也讓谷歌的數字化計劃一再延緩。直到2008年10月,谷歌與美國作家協(xié)會和美國出版商協(xié)會達成了一項突破性的和解協(xié)議——谷歌被授權按協(xié)議規(guī)定的各種用途使用書籍,而相關版權所有者將得到包括機構訂金、書籍銷售額、廣告等在內的可能營收分成。
張洪波表示,他們已經和谷歌總部進行了多方交涉,當記者問及交涉細節(jié),張洪波表示,并不是很順利。
“主要的爭議是有關賠償金額的問題。”張洪波坦言,按照此前谷歌同美國作家協(xié)會的和解協(xié)議,谷歌的補償方案是:將數字圖書館純利潤的63%分配給權利人。也就是說,一旦從有關的書籍中盈利,谷歌會對著作權所有者和出版商進行補償,補償的價格大約是每本書60美元左右;不過作為交換,這些著作權所有者和版權商保證不會把谷歌告上法庭。
“我們覺得60美元這個標準有點低了。不一樣的作品,價值也是不一樣的!睆埡椴ū硎。
對此,記者多方致電谷歌,截至記者發(fā)稿,谷歌方面未發(fā)表任何說法。
【行動】將建專家組向谷歌討要權利
關于下一步如何維權,張洪波說:“我們可能會在近期召集一些國際版權法的專家一起討論這件事情具體如何推進,到底是適用‘和解協(xié)議’還是提起訴訟。目前看來,國際上對谷歌的和解協(xié)議還是存在很多問題。”
據張洪波介紹,歐洲書商聯盟(EBF)曾強烈抨擊谷歌和解協(xié)議,認為和解協(xié)議給予了谷歌太多權利,同時與歐洲的版權法律沖突。
EBF認為,作為互聯網世界主導者之一,谷歌如果濫用其權利與地位,會形成事實上的壟斷。EBF認為和解協(xié)議是谷歌用以掌控知識與文化傳播的“特洛伊木馬”,如果該協(xié)議得以通過,谷歌就會搖身一變,完成從搜索引擎巨頭到全球圖書在線銷售統(tǒng)治者的轉變。
更有評論指出,如果權利人不主張權利,則會有大約50%~70%的書籍及權利掌握在谷歌手中,谷歌可以隨意定價!敖酉聛,我們將組建一個研究專家組,商量事情的解決方案,再與谷歌談判出一個合理的授權!睆埡椴ū硎,專家組也將由律師、版權評估專家、知名作者組成。
張洪波告訴記者,10月7日,美國紐約州南區(qū)聯邦地區(qū)法院將就和解協(xié)議是否公平、充分及合理舉行聽證會,決定是否通過和解協(xié)議。一旦協(xié)議被通過,則將在美國適用,并約束谷歌及作品權利人與所涉及的谷歌合作方等。對此,文著協(xié)法律與許可部副主任許昕表示,如果協(xié)議通過,也賦予了谷歌另一項權力,那就是谷歌在征得作者的同意之后,有權將自己編制的停印書籍數據庫銷售給一些圖書館或個人用戶使用。
北京市安中律師事務所孫玉新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解決問題的最好方式是雙方和解。如果要對谷歌提起訴訟,首先要確定谷歌侵權事實,另外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如何認定谷歌侵權行為對作者造成的損失,以及賠償的數額標準也需要找專門的評估機構來評估,這在目前國內的法律上是一個盲點。
業(yè)內人士認為,谷歌通過和解協(xié)議的可能性極大。谷歌如果真的進入數字圖書市場,那么這個市場也將發(fā)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我們必須在10月7日之前,把解決的方案擬定好!睆埡椴ㄍ嘎叮麄円呀泴⑶闆r上報給相關主管部門,希望得到支持,“如果和解不成,我們不排除訴訟的可能。”(謝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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