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介紹結識,盡管知道對方是有婦之夫,仍然甘愿做他的情人,與對方發(fā)生性關系。事隔十日,女方找到男方稱已經(jīng)懷孕,并以此向對方勒索了近八萬元。近日,江陰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吳文花有期徒刑4年。
40歲的吳文花家住江陰市長涇鎮(zhèn),經(jīng)介紹認識男子賈政景。男方稱自己已成家,但可以成為情人關系。二人認識當晚便發(fā)生了性關系。十天后,吳文花打電話給賈政景稱自己已經(jīng)懷孕,賈政景給了吳文花2000元錢,冷淡地讓她再去檢查一下,如果確實懷孕了,便做個人流。吳文花心都涼了半截,但還是決定向其索要15000元。后來她前后從賈政景那勒索了人民幣79000元及價值800元的蘇煙。最后,實在受不了的賈政景報了案,2009年7月28日,吳文花被抓捕歸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文花構成敲詐勒索罪,遂判決其有期徒刑4年,責令其退賠違法所得79800元。
(文中人名均為化名)(迅寒 德元 久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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