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四川網(wǎng)1月13日電 身高不足140厘米、身材單薄、滿臉稚氣的小露(化名)自己都記不清是多少次抱著孩子在刺骨的寒風中四處奔波了,而不到9個月的兒子卻只管拼命地吮吸著媽媽那尚未發(fā)育完全的乳房!笆迨,求求你救救我們娘兒倆!”小露紅著眼睛小聲地哀求道,聞者無不傷心流淚。
據(jù)華西都市報報道,1988年,小露出生在四川蓬溪縣明月鎮(zhèn)的農(nóng)家。父親唐國輝嗜酒如命,母親患有精神病,哥哥是先天性癡呆。小露只讀了一年小學就輟學了。家庭的不幸并沒有使唐國輝振作起來,而是把找酒錢的眼光瞄向了親生女兒。
2001年1月,唐國輝開始四處找人為12歲的女兒尋婆家,最終通過本鎮(zhèn)人楊某某把小露介紹給了明月鎮(zhèn)的楊春林為妻。在收到950元彩禮后,唐國輝就把女兒送到了楊家。楊春林明知小露尚不到13歲,還是強行與小露同居并多次發(fā)生性關系。
2001年5月,唐國輝揮霍完了女兒的賣身錢后,又欠下酒館50多元的費用。7月的一天,已經(jīng)染上了病的小露苦苦哀求父親把她帶到鎮(zhèn)上醫(yī)院檢查一下。當父女倆路過酒館時,酒館老板攔住唐國輝討債,唐一個勁地請求寬限幾天。老板遂向唐國輝提出要與小露睡一下,以抵消50多元的酒錢,并另付100元。唐國輝二話沒說點頭同意。2001年8月的一天下午,小露被拖進一間小旅館,被53歲的酒館老板蹂躪了。
小露與楊春林“結(jié)婚”后,肚子漸漸隆起。2001年10月,心虛的楊父把小露送進一家醫(yī)院檢查,才發(fā)現(xiàn)13歲的小露已經(jīng)懷孕3個月了。楊家人著了慌,于是又委托楊某某再為小露找婆家。
2002年1月,小露又以6070元的價格被賣給明月鎮(zhèn)的賴華平為妻。在新婚頭夜,她如實向第二任“丈夫”說出了自己只有13歲的事實。但賴華平仍然與小露發(fā)生了性關系。
“新婚”三天后,楊春林的家人為了把禍事轉(zhuǎn)移到賴華平的頭上,于是向公安機關告發(fā)了賴華平與不滿14周歲的小露結(jié)婚的事情。2002年2月,賴華平被逮捕,5月被縣法院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同年6月,楊春林也因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唐國輝因犯引誘幼女賣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此時,小露的母親因精神病復發(fā)失蹤。腆著大肚子的小露不得不到處要飯以保證胎兒的營養(yǎng)。2002年4月,還差10天才滿14周歲的小露生下一個男嬰。
小露得到了許多好心人的同情和幫助。明月中心醫(yī)院為她減免了部分醫(yī)療費;鄉(xiāng)親們送來了雞蛋和衣服;遂寧市公安局領導和刑警支隊干警捐錢捐物;明月派出所送去了慰問品……
對于小露生下來的孩子,楊春林家至今不承認是楊家的血脈。賴家雖然愿意讓小露到家里生活,但目前賴家也愛莫能助,小露欠下醫(yī)院的1500元醫(yī)療費用還無法償還,小露和孩子的生活與營養(yǎng)也沒有著落。走投無路的小露不得不抱著孩子奔波于蓬溪與遂寧之間,希望得到有關部門的幫助,使她們母子倆能得到更多的關愛,走過這冰冷的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