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浙江體育局和綠城俱樂部收到了一位名為“還有良知的裁判”的《一個執(zhí)法過杭州比賽裁判的自白》和4萬元錢,當時就有人推測此乃龔建平所為。2002年1月15日,上海某媒體突然拋出一份所謂的“黑名單”,龔建平赫然在列。
2002年初,最高人民檢察院相關人士在全國政協九屆五次會議分組討論會上透露,涉嫌“吃錢”的裁判將以“企業(yè)人員受賄”的罪名起訴。高檢此舉為中國足壇“掃黑”打開了局面。
2002年3月15日,龔建平被北京警方從家中帶走。3月18日,關押在北京市公安宣武分局看守所,龔建平的被刑拘意味著“掃黑”向縱深發(fā)展。
3月29日,龔妻所委托的辯護律師王冰首次與當事人見面并證實,龔建平被刑拘的原因是涉嫌“企業(yè)人員受賄”。3月29日,有消息稱,有關部門成立“聯合辦案組”,調查龔建平涉嫌犯罪的事實。同日,“掃黑”關鍵人物浙江綠城俱樂部老板宋衛(wèi)平證實:寫“懺悔信”并退了4萬元贓款的就是龔建平。
4月17日,北京市宣武區(qū)檢察院依法以涉嫌“企業(yè)人員受賄罪”正式批捕龔建平。在公布的證據中,龔建平在執(zhí)法綠城隊的兩場比賽中受賄10萬元。逮捕龔建平標志著“掃黑”進入實質性階段。
9月16日,龔案依法由公安宣武分局移交給該區(qū)檢察院。10月9日,龔妻被告知案件已移交給檢察機關。10月12日,王冰第二次與當事人龔建平見面。據其介紹,拘留所里的龔建平閱讀了許多法律書籍,而更讓王冰驚訝的是龔建平在2個多月前已換了關押地點。
10月16日,因證據不足,龔案被宣武區(qū)檢察院退回公安宣武分局補充偵查。11月16日,分局第二次移交龔案。12月24日,檢察院認定了龔案的涉嫌犯罪調查,但因為司法管轄問題,宣武區(qū)檢察院和法院進行了長時間的磋商。
2003年1月15日,宣武區(qū)人民法院正式決定受理“龔建平涉嫌受賄案”,并依法及時通知律師王冰。24日,王冰在指定地點第四次見到了龔建平。至此,有關圍繞龔建平一案的種種傳言塵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