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集中懲處九十五起毒品犯罪案件
中新社上海六月二十五日電(高遠于俊)今天,此間各級法院對九十五起販賣、走私、運輸毒品、制毒、非法持有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案件的一百三十六名被告人進行了集中宣判,其中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的共六十七人。同時,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上海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zhí)行死刑命令,將販賣、販運毒品罪犯邵繼斌、高峰、吳敏、劉寶紅等押赴刑場執(zhí)行死刑。
罪犯邵繼斌、袁漢新、閻文勇、邢惠民均系外地?zé)o業(yè)人員。去年二月九日,邵繼斌按照閻文勇的指令到達廣州市,閻將一張名為“王星”的假身份證以及貨名為“發(fā)酵粉”的提貨單交給邵,稱有一批海洛因運到上海,要求邵在滬提貨并予以販賣。同月十一日,邵繼斌返滬后,即與袁漢新到某物流公司提貨,計有海洛因六千八百克。嗣后,上述毒品中有三千余克被閻文勇、邵繼斌、袁漢新販賣給他人,袁漢新將其余三千多克海洛因分別寄存在某旅社和藏匿在邢惠民入住的本市某大酒店三一二客房內(nèi)。公安人員先后將四罪犯抓獲,共查獲海洛因三千五百十八點一八克。法院認(rèn)定四案犯的行為已構(gòu)成販賣、運輸、窩藏毒品罪,依法分別懲處四案犯。
被告人趙中奇系湖南省武崗市個體司機。二00一年二月,趙中奇在緬甸聯(lián)邦國小勐拉地區(qū)介紹他人購買毒品“搖頭丸”一千粒,后發(fā)現(xiàn)該“搖頭丸”系假毒品。同年十月至去年三月,趙中奇單獨及伙同他人在湖南省靖州等縣以人民幣一百七十元至二百元的價格,先后多次出售給他人海洛因共六百七十五克。去年四月,趙雇傭并指使他人從云南省運輸海洛因。趙中奇幫他人購買海洛因三百三十八克、并自己出資購買海洛因六百八十三余克,均交給他人攜帶。后趙中奇等五人從曲靖乘坐火車前往湖南省的途中,因公安人員檢查被抓獲,攜帶的毒品當(dāng)場被查獲。經(jīng)查證,去年三月,趙中奇還介紹他人在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縣以三千七百元價格向他人購得仿“六·四”式手槍一支、子彈一發(fā)。
上海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經(jīng)審理后,一審依法以走私、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趙中奇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chǎn)三萬元,以非法買賣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chǎn)三萬元。趙中奇不服,提出上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經(jīng)二審,依法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上海警方一年破毒品案千余起
中新社上海六月二十五日電(忻文軻)自去年國際禁毒日至今一年來破獲毒品案件一千二百四十一起,抓獲犯罪嫌疑人一千一百七十七人,繳獲海洛因一百十二點三五八千克、搖頭丸四點零二千克。
警方最新公布了其間破獲的一些重要案件:
今年一月二十七日,由上海市公安局刑偵總隊、金山分局組成的聯(lián)合專案組,經(jīng)過近十天的連續(xù)奮戰(zhàn),奔赴黑龍江、云南兩地,成功偵破“一·一八”涉槍販毒案,并協(xié)助偵破備受社會各界關(guān)注、震驚全國的沈陽“一·一八”特大持槍爆炸殺人、搶劫運鈔車案,抓獲犯罪嫌疑人張顯輝等八人。
去年十一月六日,楊浦刑偵支隊在市局緝毒處的協(xié)助指導(dǎo)下,在保定路、周家嘴路抓獲外省市來滬作案嫌疑人蔡奇等人,繳獲大眾寶萊車一輛。當(dāng)晚,又在西藏南路“海鷗之星”大酒店內(nèi)抓獲外省市來滬人員顏惠生等人,繳獲毒品海洛因共計五千四百六十七余克。
去年五月下旬,市局緝毒處、黃浦公安分局刑偵支隊獲悉,近期將有人從外地販運大宗毒品來滬販賣。市局刑偵總隊與黃浦刑偵支隊迅即成立聯(lián)合專案組進行偵查。專案組經(jīng)過三個多月的精心經(jīng)營,于八月二十八日晚八時許,在本市將運輸海洛因的外省市犯罪嫌疑人李智勇、楊開方一舉抓獲,從兩人駕駛的三菱吉普車備胎中繳獲海洛因八點一千克,并在云南瑞麗抓獲幕后毒梟,一舉破獲去年以來最大的販賣運輸海洛因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