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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月中實行 薪酬與本地相同

2003年07月04日 09:25

  中新網7月4日電 香港入境事務處將于本月中推出“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新的計劃將除消行業(yè)限制和不設限額,同時亦允許受聘人攜同配偶和十八歲或以下未婚及受供養(yǎng)子女來港。入境處相信,新計劃對內地人才來說將會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據(jù)香港大公報報道,入境處昨日宣布,該處將于本月十五日推出新的“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以取代現(xiàn)有的“輸入優(yōu)秀人才計劃”和“輸入內地專業(yè)人才計劃”。

  入境處助理處長白韞六表示,新計劃是盡量劃一內地居民和外國公民來港就業(yè)的條件。

  薪酬須與本地雇員相同

  他稱,鑒于現(xiàn)有計劃的限制過多,而商界亦向入境處反映現(xiàn)有計劃不能滿足他們的需求,故推出較少限制的新計劃。

  在港進修者須返回辦證

  白韞六表示,若現(xiàn)時在港工作或研讀的內地人士提出申請,在獲發(fā)進入許可卷標后,也必須先返回內地申領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適當?shù)母案酆炞,才可根?jù)“輸入內地人才計劃”計劃來港工作。

  受聘人資格須接受年審

  一般獲準來港的受聘人在入境時會先獲批準逗留十二個月。如他們來后仍符合有關計劃的資格準則,便可獲準延期逗留。新計劃也準許受聘人帶同配偶和其十八歲以下的未婚和受供養(yǎng)子女來港居住。


 
編輯:林華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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