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8日電 江蘇省射陽縣以縣委紅頭文件的形式為農村基層黨組織選配“老板村官”,是合法還是非法?是利大還是弊大?記者就此采訪了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王堅紅教授。
《中國青年報》援引王教授介紹說,類似于射陽縣的做法,其他地方也出現(xiàn)過。所謂“先富群體”,在農村而言,主要是指先富起來的企業(yè)家、工商戶或種養(yǎng)殖業(yè)大戶。這個群體土生土長在農村,但又基本脫離了傳統(tǒng)農業(yè)的生產方式,他們屬于新型的農民群體。他們的致富,主要得益于黨的富民政策,是通過經商辦企業(yè)和自己辛勤勞動富裕起來的先行者。
王堅紅教授說,農村基層黨組織不是生產組織和行政組織,也不是一般的政治組織、群眾組織,而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的基礎,是黨團結帶領農民群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堡壘。射陽縣委以紅頭文件的形式為這個群體提供機會,應該說是社會文明的標志,也是一個國家和民族興旺發(fā)達在農村的體現(xiàn)。這個群體具有觀念開放,思維超前,膽識過人,樂于奉獻的特點,在農村體現(xiàn)了先進生產力,他們中的大多數(shù)人為農民所羨慕并引為榜樣,他們來出任村干部,農民兄弟信得過。原來的一些老村干部往往習慣用自己的道德力量維系著一個村的運轉秩序。但在改革開放大潮沖擊之下,他們當中的有些人落后了,隨著廣大村民的觀念日新月異,光憑固有的道德力量和人格魅力已難以維系復雜的農村現(xiàn)實。而“先富”群體經過多年商海搏擊,基本完成了資本的原始積累,顯示了他們高出一般農民的能力和水平,這個群體貢獻出聰明才智和一部分勞動所得,直接受益的是農民群眾。讓這個群體的成員能夠成為農村建設的領頭羊,要比許多年以來農村黨組織領導主要由一些老黨員、老貧農、老實人當,當了10年、20年來江山依舊,村容村貌依舊者有可能勝出一籌。
王堅紅同時也對射陽縣選配“雙強”村干部,提出具體收入標準表示了看法。王教授說:“盡管該縣縣委的初衷是好的,但不宜用具體的數(shù)字來衡量他們是否是帶頭致富能力強,帶領群眾致富能力強。我國不同地區(qū)農村發(fā)展的情況千差萬別,就是一個縣的范圍內也差別很大,不能搞一刀切。同時,在選配‘先富群體’中的部分人進入基層黨組織的過程中,必須符合《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避免暗箱操作!(記者王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