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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考生申辯機會 北京開自考涉嫌作弊考生聽證會

2003年11月06日 13:55

  中新網(wǎng)11月6日電據(jù)北京青年報報道,北京教育考試院5日首次公開為高自考涉嫌作弊考生舉行了聽證會。但20多名提出聽證會的考生實際就只到了6人。

  據(jù)悉,考試院特意準備了五個聽證會場,但到場的考生只有寥寥6人,記者旁聽的聽證會現(xiàn)場只有一名考生參加聽證。據(jù)有關人士介紹,此前沒有考生向北京教育考試院提出延期舉行聽證申請,因此不出席聽證會就意味著放棄申辯。

  首場聽證會的當事人是27歲的小韓,因對自己涉嫌替考處罰不服提出聽證。昨天,小韓準時出席了聽證會。據(jù)小韓和調查人介紹,在《鄧小平理論概論》考試中,小韓與朋友同進了高自考設在西城區(qū)某小學的一個考場,互相在試卷上寫下對方姓名和考號,想以此實現(xiàn)替考行為。那天,一切進行得非常順利,連監(jiān)考老師也沒有發(fā)現(xiàn)。但直覺讓小韓總覺得有點不妙,經(jīng)過激烈的思想斗爭,小韓來到北京教育考試院自考辦,主動承認自己在該科考試中找人替考,并與相關工作人員當場填寫了《違紀考生登記表》。

  按照《考生違規(guī)行為的處罰辦法》中的有關條款,工作人員告訴小韓將受到停考三年的處罰。小韓覺得自己是主動承認了錯誤,不應該受到這么重的處罰,因此提出聽證申請。

  北京教育考試院多年從事考務管理的白希有老師說,小韓不主動承認找人替考,在閱卷階段也能被查出來,因為考場的編號是事先確定、考生的試卷是按編號裝訂的。

  在昨天舉行的首場聽證會上,沒有出現(xiàn)雙方因為證據(jù)不足而形成的激烈對辯局面。在對小韓高自考作弊事實做調查的北京教育考試院兩名工作人員一一當場出示證據(jù)時,小韓沒有提出任何異議。首場聽證會僅用了15分鐘。

  每一個涉嫌作弊的考生,經(jīng)過聽證會,雙方對事實核查無誤后,調查員都會對違紀考生提出處罰建議。

  針對學生把聽證會變成求情會,北京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說,聽證會解決的是考生對監(jiān)考老師記錄的事實重新核實一次,對考生的處理結果,仍然要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這位負責人表示,不會因為考生的求情而把應該?既甑奶幜P改為一年。另外,聽證會提出對考生的處罰也只是一種建議,最終的處罰將由有關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決定。

  考生涉嫌作弊提出聽證申請,是今年高自考新規(guī)的主要內(nèi)容之一,這也是涉嫌作弊考生頭一次擁有了聽證的權利。記者從北京教育考試院自考辦獲悉,兩周四天的10月高自考考試中,有300多名考生因為作弊被處罰,其中有20多名涉嫌作弊的考生對處罰不服提出聽證申請。

  “舉行聽證會,就是為了給涉嫌作弊的考生一個申辯機會,但它不是處理作弊考生的主要手段。”北京教育考試院副院長吳鳳臣說,“依法治考才是主方向,就是用法律的手段來解決考生在考試中出現(xiàn)的一些違紀、違規(guī)行為!

  據(jù)吳鳳臣介紹,以往考試院更多的是按照國家的相關法規(guī)、條例,對照考生違規(guī)違紀的情節(jié),在雙方認可后,做出相應的處罰。對于聽證會這種形式,吳鳳臣指出,采取聽證會這種形式處理違規(guī)、違紀、舞弊考生,不應該成為一般形式,它只是其中一種形式。

  他還指出,不管采取哪種方式處罰作弊考生,目的都是要不斷端正考風,不僅包括考試院組織的各種考試,也包括在校學生以及其他行業(yè)組織的各種考試。(作者:鄧興軍錢冰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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