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3月01日 星期一
站內檢索
頻 道: 首 頁 | 新 聞 | 國 際 | 財 經 | 體 育 | 文 娛 | 臺 灣 | 華 人 | 科 教 | 圖 片 | 時 尚
  中新百貨 | 短 信 | 專 稿 | 出 版 | 供 稿 | 產 經 資 訊 | 廣 告 服 務 | 視 頻 | 心路網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社會新聞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原江西贛州市副市長朱賢平因受賄罪被判十年刑

2004年03月01日 14:58

  中新網3月1日電 據大江網-《信息日報》報道,原江西省贛州市(現章貢區(qū))副市長、贛州市財政局原副局長兼贛州市信托投資公司總經理朱賢平,近日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沒收財產3萬元。

  1994年,朱賢平認識了前來投資的廣東省深圳大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某。次年,張某與原贛州市飲食服務公司在飯店改造過程中產生分歧,最后協(xié)議由飲食服務公司退回張某投資款260萬元。在支付80萬元后,飲食服務公司以資金緊張為由延付。

  1999年5月,張某提出飲食服務公司未按時還款,要求朱幫忙。朱賢平即利用職務便利,向某銀行有關領導“打招呼”。同年6月7日,原贛州市飲食服務公司被批準了200萬元貸款,并將其中的150萬元匯給深圳大智科技有限公司,張遂送給朱賢平10萬元作為報答。(記者周鴻)

 
編輯:張明


 
  打印稿件
 
:::新聞自寫短信:::
對方手機: 最多五個(半角逗號號分隔 0.2元一條)

新聞長信,五千字容量
檢驗碼:
手機號:
密 碼 :
獲取密碼    
 
 
 

關于我們】-新聞大觀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誠聘英才】-【留言反饋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