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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信用社二輪改革啟動 配套體制改革基層關注

2004年09月07日 12:35

  基層農信聯社擔心:各級政府部門在清理整頓逃、廢、懸、賴金融機構債務方面力度較大,但希望這不要變成政府進一步干預農信社經營的理由;農業(yè)保險缺失,農村信用社風險屏障脆弱;央行、銀監(jiān)及各級政府“齊抓共管”仍令農信社難以適從

  這是一個迄今深為全國各地農村信用社關注的會議——冠名由國務院主持召開,主題是“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到會人士包括各省主管金融的副省長、省政府副秘書長、銀監(jiān)局長、銀監(jiān)局合作處處長以及省信用合作辦公室或省級信用聯社理事長等。

  同時,國家發(fā)改委和農業(yè)部等部委也派代表參加,顯示了這次會議規(guī)格之高。

  上周的會議的地點選在北京國誼賓館,業(yè)內人士多做出這樣的判斷:這次會議標志著農信社第二輪改革正式拉開帷幕。

  據參會人員向《財經時報》透露,最近,國務院為農信社“第二輪改革”專門發(fā)出了“66號文件”,除了西藏、海南,其余省市都被允許進入下一輪改革;改革方案基本采用第一輪改革所依據的國務院“15號文件”,沒有大的變動。

  “一騎獨進”的尷尬

  一位已看過66號文的業(yè)內人士表示,文件對下一輪改革設計的惟一重要變化是,提出了對貧困省份的特別扶持問題,但具體如何扶持,文件中并沒有涉及。

  本輪改革雖然仍被稱為“試點”,但實際上已在全國范圍內推廣。而從《財經時報》最近了解到的5個省份的基層狀況中,亦可深切地感受到這項改革推進中的艱難。

  在全國各地金融系統(tǒng),都可發(fā)現一個共識,即農村金融改革是一個“系統(tǒng)工程”,牽一發(fā)而動全身,因而大多小心謹慎。

  已經實施改革的東北某省農信聯社負責人告訴《財經時報》,改革之后,聯社發(fā)展勢頭本來很好,到今年7月末,股本金已從改革前的幾百萬元猛增到8000多萬元,資本充足率上升到5.26%,比改革前提高了100.6個百分點。

  但是不料,今年一些地區(qū)遭受百年不遇的大旱,農業(yè)基本絕收。該聯社今年農業(yè)信貸資金投入量大,目前看,要收回貸款將會遇到困難。估計會有大批農民退股還貸,這樣,資本充足率將很難保證在4%以上。

  該聯社的尷尬,凸顯了在農業(yè)保險缺失的情況下,農村信用社的風險屏障是何等脆弱。

  農村信用社自身無法抵御的風險還不止于此。據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張杰介紹,農民“因病返貧”現象普遍。如果農村社會保障問題不解決,不管銀行還是其他金融機構,經營風險都會超乎一般人的想象。

  體制風險巨大

  從農信社的管理體制看,從“自由生長”到委身于農業(yè)銀行,再到由人民銀行出面監(jiān)管,直到如今由銀監(jiān)會和央行共管——期間還有省政府負責的行業(yè)管理,加之其他基層政府也對信用社“吆喝慣了”,信用社幾乎變成了“誰都可以管但誰都不會真正負責的金庫”。

  西部某省一個基層農信聯社的負責人向《財經時報》表示,近年來,農村信用社更換了許多個“婆婆”,或多或少也給信用社造成了一些損失。尤其是在人民銀行管理期間,個別信用社的損失很慘重,具體表現在個別人行官員或其他政府官員假借人行名義,在農村信用社取得貸款,至今不還,F在,銀監(jiān)局又對這種歷史遺留問題缺乏有效的約束政策,最終給信用社造成人為的貸款風險。

  “如果再這樣長期拖下去,對信用社生存將構成威脅!彼f。

  另據記者了解,農信社員工普遍擔心的最大問題,是“養(yǎng)老保險交給誰”。

  按照現行規(guī)定,農村信用社歸省級政府管理,那么養(yǎng)老保險是否也該由省級統(tǒng)籌?目前,如果把養(yǎng)老保險交給農信社所在當地基層政府,職工表示強烈不滿。因為政府級別越低,挪用養(yǎng)老保險的現象一般就會越嚴重;而且政府級別越低,對養(yǎng)老保險的保管、增值越缺乏經驗。因此,如果將養(yǎng)老保險交給當地政府管理,勢必給農村信用社帶來不穩(wěn)定的因素。

  關于處理貸款抵押資產過程中的稅收問題,沿海某省一家基層農信聯社負責人向《財經時報》表示,雖然省政府規(guī)定房產過戶費可以免稅,但這項規(guī)定也使得基層政府執(zhí)行的熱情不高。

  華中某基層農信聯社相關負責人表示,“現在各級政府部門在清理整頓逃、廢、懸、賴金融機構債務方面力度較大,但希望這不要變成政府進一步干預農信社經營的理由”。

  小額農貸補貼機制

  農村信用合作社最初由農民入股組建,隨著農信社增資擴股開始,農民老股東一般面臨著兩種選擇——要么增資,要么退股。

  沿海某省基層信用社相關負責人對《財經時報》披露,原來每股1元錢,現在,自然人股每股最低1000元,法人股最低10000元。有些社員不愿增資,那么就要勸他退股,退股按1∶1的比例,社員對此很有意見,認為“現在一塊錢與當初一塊錢不等值”。

  于是,對那些“既不愿增資又不愿退股”的人,聯社一般采取特殊方式處理,即“打包”另立賬戶,這部分人只能享受分紅,不能參與決策。

  小額農貸如今已成了農信社扶持農業(yè)經營的主要方式,并在全國范圍內得到大力推廣。但是,這種分散的、低額度、利率優(yōu)惠的貸款,給農信社發(fā)展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

  據華中某省基層農信聯社相關負責人介紹,小額信貸應該定為政策性業(yè)務,政府應給予一定補貼!胺駝t,這樣的業(yè)務幾乎沒有可持續(xù)性,發(fā)展后勁不足”。

  該聯社每年凈增5000多萬元存款,其中4000余萬元用于小額農貸投放。他表示,這種業(yè)務屬于“高成本低效益、高風險低收益”,如果沒有其他業(yè)務彌補損失,顯然難以長久維持。

  《財經時報》就“信用社被推向市場后,支農業(yè)務能否得到補助”的問題采訪張杰時,他表示,這實質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博弈的問題,F在農信社交給地方政府管理,那么誰來負責提供資金上的扶持?如果鼓勵農信社走向商業(yè)化,那它會不會依然有興趣做農業(yè)貸款?即使做了,恐怕也是奔著農村中的工業(yè)和商業(yè)去,而不會對單個的農民感興趣。

  “多年來的經驗證明,商業(yè)性金融機構根本無法兼顧政策性和商業(yè)性兩種職能。”張杰說。

  (稿件來源:《證券市場周刊》,作者:田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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