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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完善公務員考核制度 公務員行政過錯受追究

2004年09月24日 13:01

  中新上海網9月24日電 建立公務員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將作為下一階段上海市人才高地建設的重點工作之一。據勞動報報道,昨天,上海市人事局負責人就該市人才高地建設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作匯報時傳遞了這一信息。

  該負責人稱,針對公務員隊伍的人才評價制度,下階段將完善以群眾評議為基礎、行政首長評鑒為主導的公務員考核制度,建立公務員考核公正委員會,建立公務員行政過錯追究制。

  市人大有關專家介紹,上海市大部分區(qū)縣都有一些針對公務員行政過錯的責任追究辦法,但是沒有具體的配套規(guī)定,行政過錯的界定和操作性亟待完善。上海市人事部門將此作為今后的工作重點,在“何種過錯需追究責任,以及如何追究責任”等操作性內容上下功夫。

  記者了解到,隨著公務員制度不斷健全,全國各地不少地方都意識到了嚴格約束的重要性,先后出臺了各種《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目前,上海有關部門正在著手研究這一課題,但是離具體法規(guī)的頒布尚需一段時間。

  在匯報中,上海市人事局負責人還介紹了現階段該市人力資源的基本情況:2003年上海市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的各類人員共有149.92萬人。人才資源總量穩(wěn)步提高;人才結構得到優(yōu)化;人才素質全面提升;海內外人才集聚態(tài)勢不斷加強。(黃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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