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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全國總工會出臺“六大措施”幫助農民工入會

2004年10月31日 11:19

  中新網10月31日電 中國青年報報道,中華全國總工會的消息稱,為幫助進城務工人員盡快入會,全總近日下發(fā)《關于組織各種所有制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及機關的勞務工加入工會的通知》,明確要求“凡在各種所有制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及機關從業(y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含事實勞動關系)的勞務工,不論戶籍關系在哪里、用工形式如何、就業(yè)時間長短,都要依法把他們組織到工會中!

  在《通知》中,全總提出六大措施幫助農民工入會:

  ——各級工會組織要積極主動向黨委匯報,向政府及有關部門通報勞務工入會情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決勞務工入會中的難點問題,為勞務工加入工會創(chuàng)造條件。

  ——建立統計通報制度,各地統計職工入會率必須把勞務工包括在內。

  ——勞務工與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及機關直接簽訂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工會將他們組織到工會中來,其會籍由用人單位工會管理。

  ——勞務工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且勞務公司已經成立工會的,勞務工可參加其工會組織,并由勞務公司工會把這部分勞務工會籍關系轉接到用工單位,委托用工單位工會代管;勞務公司尚未建立工會組織的,用工單位工會要依據事實勞動關系,吸收勞務工加入工會組織。

  ——跨省勞務輸出地(單位)工會已把勞務工組織到工會的,由輸出地(單位)工會向用工單位轉接會員組織關系。

  ——勞務工在用人單位加入工會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撥繳工會經費;在勞務公司加入工會的,由勞務公司撥繳工會經費,其工會經費的留成部分可依據會員開展活動的具體情況,由勞務公司工會與用工單位工會雙方協商使用。

  全總基層組織部的一份最新調查顯示:農民工進城就業(yè)多集中在建筑、采掘、紡織、制造、服務等條件艱苦、污染較重的行業(yè)和收入較低的崗位;農民工就業(yè)多不穩(wěn)定,流動性大,他們以非正規(guī)就業(yè)為主,多數是臨時工、季節(jié)工、承包工、小時工等,與用人單位多數不簽勞動合同,口頭協議的占60%,勞動關系呈現動態(tài)化、市場化、復雜化,無疑增加農民工入會的難度。

  調查還顯示,在以外向型經濟為主的地區(qū),農民工大部分集中在外資企業(yè),在“三來一補”企業(yè)工作的約占54%,在三資企業(yè)工作的約占34%,在內資企業(yè)工作的約占10%。

  據全總基層組織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全國工會基層組織總數已從5年前的51萬家增加到171萬家,增長2.35倍;全國工會會員總數從不到9000萬人發(fā)展到1.34億人,增長49%。其中非公有制企業(yè)工會組織數達到113萬家,會員數達到3600萬人,工會組建率、職工入會率分別為30.7%、32.9%。(劉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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