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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國邁向和諧社會:全社會追求互利和共贏

2004年12月28日 08:33

  (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2004年9月19日,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上,中國共產黨正式提出了“建設和諧社會的”的歷史目標,并且指出,那將是一個“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社會”。

  這是一個財富增長的時代。改革開放的25年,是社會財富高速增長的25年,也是社會利益日益多元化的25年。在財富積累過程中,由于對財富和資源的占有程度和占有渠道的不同,以及與此互為因果的地位和權力的不同,我們的社會,已由幾大階級,變遷為共處的若干階層和更多的群體。

  這是一個利益分化的時代。但是,如果分化超出了公平的底線,則將在各個階層和各個群體間制造出鴻溝和對立。這不僅有損社會公正,還將影響社會和諧,成為社會不穩(wěn)定甚至動蕩的根源,使得所有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社會利益必然分化,但社會共同體不能分裂。我們應該理性地看到:目前社會分化的本質,是改革開放以來,在整個社會財富整體增長的前提下,由于利益分配不平衡或不公平引發(fā)的利益分化,引致不同階層間和群體間的利益沖突。通過政策的調整和規(guī)則的重構,我們完全應該且能夠重新協(xié)調各方利益,預防分裂和沖突的發(fā)生,走向和諧。

  這是一個權利申張的時代。每一個階層,每一個群體,每一個個人,都有權力主張自己的權利。但是權利的申張,不應是恃強凌弱,不應是以暴易暴。只有在理性和法治的秩序中,才能實現(xiàn)互利和共贏。

  這是一個渴望和諧的時代。平衡財富分配,扶助弱勢群體,推動社會公平,構建和諧社會,是2004年輿論的中心議題。人民的意志升華為執(zhí)政黨的主張,并在年末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被具體化為“維護群眾利益、促進社會公平、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在這種意義上,我們勿庸諱言,社會沖突在2004年已顯出苗頭。我們更希望,這一年成為中國走向和諧社會的新起點。

  稿件來源:《中國新聞周刊》作者唐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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