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沈陽市刑警支隊透露了“2·15”中興沈陽商業(yè)大廈里一聲槍響的幕后詳情:公安部A級逃犯、盜槍嫌疑人李強在警方的審訊中,交代了途中恐嚇出租車司機時手槍走火的一段經(jīng)歷,在被擒住時他正揣著子彈上膛的手槍,要對中興大廈附近的一家金店下手……
盜槍:派出所里幫忙時下手
李強1981年出生,8歲的時候父母就離婚了,離婚不久后兩人相繼去世。李強由他的親戚帶大,成年后進派出所幫忙。他的親戚也沒有想到,平時看上去開朗外向的李強會惹出這么大的風波來。
在七臺河市的某派出所里工作一段時間后,他開始熟悉起所里的各項業(yè)務,發(fā)現(xiàn)自己賺的那三四百塊錢那么少。有個可怕的念頭在他的腦海中閃現(xiàn):“弄把槍,干個大的就收手!
2月11日,李強終于決定下手。當晚9時許,乘值班民警去食堂吃飯的時機,他把該民警放在辦公室沙發(fā)上的手槍拿到手,揣進衣兜跑出了派出所,趁黑打上了一輛紅色出租車。
開槍:打出租車時拿槍示威
也許是李強面露恐慌,也許是他形跡可疑,出租車司機有所警覺,準備拒載。這時候李強已經(jīng)拔出了手槍,將子彈上了膛。本已有些驚慌的司機被夜色里烏黑發(fā)亮的手槍嚇得手足無措,而本想拿出手槍示威的李強忘了子彈已上膛,不經(jīng)意間槍走火了!捌埂钡囊宦晿岉懞,司機飛也似的開起了車。
不久,出租車就開到了依蘭縣。午夜零點,李強決定下車,他將手機作為路費送給了司機。而就在李強下車時,一紙由公安部發(fā)來的緊急通緝令,已經(jīng)通過遼寧省公安廳發(fā)到沈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2005年2月11日22時許,黑龍江省七臺河市公安局某派出所1支六四式手槍及7發(fā)子彈被盜,經(jīng)查,李強有重大犯罪嫌疑,現(xiàn)已潛逃……”一張大網(wǎng)已經(jīng)張開。
尋槍:曾在市文化宮附近游蕩
格外讓沈陽刑警們警惕的是,李強在沈陽市有多名親屬,而且李強在逃跑前曾多次向別人詢問“怎樣才能到沈陽”。李強極有可能在沈陽落腳。
此時李強還不知道自己已經(jīng)開始進網(wǎng)了。從依蘭下車后,他換乘大客車到了沈陽,又倒了公交車在省教育學院、沈陽市文化宮等地附近的洗浴中心、小旅社、網(wǎng)吧等處過夜,并準備用這把槍干點“大事”出來。
此時黑龍江、遼寧兩地的刑警一面在李強親屬的家門口穿著防彈衣、手拿沖鋒槍守候,一面在沈陽各大商場開始進行搜尋。
繳槍:刑警搶先別住黑手
2月15日上午,李強乘公交車來到了太原街。在太原街逛了兩圈,直至下午最終瞄準了中興沈陽商業(yè)大廈附近的一家金店,并對金店進行了“踩點”,決定對該金店實施搶劫。他找到一個僻靜的地方,將子彈上了膛,然后將槍揣入懷中。他已走向街心,就在他準備實施犯罪的關鍵之時,忽然發(fā)現(xiàn)金店門口停著一輛警車。
警車把李強嚇得一激靈,在金店外面望了望,轉身拐進了中興沈陽商業(yè)大廈等待機會,這時候他已經(jīng)被正在中興商場里進行搜尋的刑警盯上了。
在商場里,李強不時左顧右盼,打量著身邊的每一個人,不能再等下去!當李強走到商場的一僻靜樓道時,刑警們迅速貼靠過去,李強馬上反應過來,他猛地從懷中掏出一把烏黑的手槍……訓練有素的刑警早有準備,以猛虎下山之勢將李強撲倒在地,這時“砰”一聲他手中的槍打響了!由于刑警反應迅速,及時將兇犯的手臂反勁別住,子彈打在了李強自己的左手……
一輛網(wǎng)格化巡邏的警車打破了李強搶劫金店的夢想。
(據(jù)遼沈晚報;劉國江劉臣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