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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安機關18日起將敞開大門集中接待信訪群眾

2005年05月18日 07:27


5月18日上午,浙江仙居公安局長在城關派出所接待信訪群眾。作者:華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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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七日電 (記者 朱大強)自五月十八日起,全國各級公安機關將敞開大門,由主要負責人,特別是一把手在公開場所面對面接待信訪群眾,集中處理群眾信訪問題。

  這是公安部落實以人為本、執(zhí)法為民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求的一項重大舉措,目標是要做到使群眾信訪問題“人人受到局長接待,件件得到依法處理”。

  據悉,集中處理群眾信訪工作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從五月十八日至七月十七日,用兩個月時間,由縣(市、區(qū))公安局長在公開場所面對面接待屬于本級公安機關管轄的信訪事項,并由縣(市、區(qū))公安局領導班子成員分別負責,逐案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階段是從七月十八日至八月十七日,用一個月時間,由地(市)公安局長接待處理屬于本級公安機關管轄的信訪事項;信訪人對縣級公安機關作出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不服并提出復查請求的,地(市)公安機關要對這一信訪事項進行復查。

  第三階段是從八月十八日至九月六日,用二十天時間,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安廳、局主要負責人接待處理屬于本級公安機關管轄的信訪事項;信訪人對地市級公安機關作出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不服并提出復查、復核請求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安機關要對該信訪事項進行復查、復核。在此基礎上,公安部將認真接待處理屬于公安部管轄的信訪事項。

  在這次集中處理群眾信訪問題期間,公安機關將嚴格按照國務院新修訂的《信訪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依法處理涉及公安機關職權范圍內的群眾信訪問題。同時,積極引導信訪人自覺遵守《信訪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訴求,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信訪秩序。(完)

 
編輯: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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