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29日電 人民日報今天報道說,據(jù)統(tǒng)計,2004年全國個人所得稅收入達到1737.05億元,個人所得稅成為中國第四大稅種。其中,工薪階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占到了65%。
專家分析,按照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個人所得稅免征額提高到1500元后,全國個人所得稅將減少收入200億元左右,減收部分超過個人所得稅總收入的10%。個稅減征200億元,既在國家財政能夠承受的范圍內(nèi),又實實在在減輕了工薪階層納稅負擔(dān),對調(diào)節(jié)個人收入的貧富差距將起到應(yīng)有作用。